剛剛不僅給雷煌找到了感覺,給何米也找到了感覺。
一個高冷學霸校草和他的呆萌學渣同桌的故事在腦海裡成型。
“關廠長,給我紙筆。”這要記下來。<v劇本?”高大緊伸長了他那格外粗短的脖子,像一隻探頭探腦的肥海豹,總算看到何米手上的紙筆都是凌亂的字跡和短句,不像是成熟的內容。
“都是,但是嚴格來說,這應該叫做,紅綠茶的宣傳材料。”何米幾筆定了個大綱,打算回去再慢慢完善。
“現在能知道,我要的是什麼歌了嗎?”
老郎琢磨琢磨:“既然這樣,你這歌不能快了,不能是搖滾樂。”
“嗯,對。”何米本來就不喜歡搖滾樂,剛剛開高大緊的嘲諷說他糊弄就是因為他彈得是搖滾樂。她嫌吵。
當然啦,何米覺得吧,高大緊自己作曲的搖滾樂水平的確也不怎麼樣。
可這一句話下去,這裡一多半兒的人都沒有拿那幾萬塊錢的機會,他們都是玩搖滾的。
“還得甜。”高大緊補充。
“不用,太甜了顯得膩,好聽就行。”何米搖頭。
“那,試試?”老郎越發覺得興奮,抱著吉他,琢磨琢磨就開始撥絃。
“白衣飄飄的你……”
還真別說,老郎長的其貌不揚,作曲唱歌彈吉他都有水平。
“老郎,你這歌跟現在流行的不大一樣啊?不玩搖滾了?”一起來玩的都是懂行的,就是何米不認識人,不然她大概能認出幾個九十年代風靡一時的搖滾歌手。
比如,魔巖三傑,都在現場。
“玩音樂嘛,都玩玩。”老郎按住還在顫動的琴絃,“怎麼樣?”
其實挺好聽的,但是……
“再聽聽。”老郎也不生氣,他明白何米的意思,還是感覺不對。
感覺啊,就跟感情一樣,是這個世界上最玄妙又最難以把控的東西了。
可是一連換了幾首歌,其實都挺好聽的,可是何米還是覺得不合適。
旁人聽得心癢,也唱了幾首,搖滾固然不合適,可也不乏情歌,可是不喜歡就是不喜歡,還是感覺不對。
高大緊想著何米剛才寫的內容,跟老郎商量:“要不,那首歌試試?”
“那首?不合適吧?”老郎說道,“這明擺著是兩個小年輕談戀愛的事兒,你那都回憶往昔了。”
“問問她本人?”高大緊還是想賺那錢。
“想問我什麼?”他們商量的時候何米就抓緊時間寫那個故事,故事大綱都快拉好了。
“有一首歌想試試,就是覺得”
“試試唄,就是聽歌,多聽聽我還能有意見?”要是平時,就這群大爺的缺德勁,肯定有拿垃圾來忽悠錢的,可是這一塊的都是他們圈裡的人,要是歌拿出來不好聽,那是會被人笑的。
歌的質量大多不錯,何米只是未必非常喜歡,還真的沒有讓她覺得耳朵受到荼毒想讓他們趕緊閉嘴。
“行。”還是老郎唱,高大緊自己會作曲作詞也會唱,但是他的音色不如老郎。
前奏是一段吉他和絃,聽著就怪舒服的,何米眼睛一亮,隱約感覺這會是一次驚喜。
“誰把你的裙子撩起,誰給你做的嫁衣……”
“就它了!”作為一個樂感全廢的音痴,何米還真的是第一次不看歌詞聽曲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