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人三角眼一轉,看到了人群裡正笑眯眯看著他的沈安寧,登時覺得大事不妙。
還沒被拖到照壁處,就大喊著:“是這女人打碎的!跟我沒關系!讓她賠……讓她賠……”
帶他走的官兵不耐煩道:“什麼有的沒的,剛剛不還說這是你家家務事?”
“我要合離!”
沈安寧聽到他終於說出了這句話,在人群裡渾水道:“什麼合離?空口無憑,連字據都沒有?”
男人看著沈安寧,恨恨道:“有,我立馬寫休妻書。”
沈安寧滿意了,忽然又聽到男人得意道:“不過女兒得歸我,這女人不會賺錢,我幫你看著我的女兒跟著他挨餓。”
如此一來,此事也好了結多了。
兩人被押回堂上,重審幼女由誰撫養長大。
簽完和離書,明眼人都知道女孩跟著這男人無異於羊入虎口,只不過可惜再怎麼可憐,也不能送錢給她們,只能看著男人得意的嘴臉唾罵。
按照本朝律法,為了保證幼子的生活,夫妻雙方和離後,幼子將由有經濟來源的一方撫養長大。
如今雖然兩人半斤對八兩,但好歹男人家裡有田地,這就是判定的關鍵。
就在眾人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時,沈安寧突然出現。
她輕咳兩聲:“這位官府,我是花店的老闆,就是昨日二位鬧事的那個花店。昨天這位已經成了我的店員,每月有工錢,應該也算得上是穩定的經濟來源。”
她帶著的還有鋪子租賃是簽的字據以及她昨晚和女人簽的僱傭字據,由人驗查無誤後,告訴了案子的主審人。
主審人點了點頭,表示自己知道了。
沈安寧揣著手,氣定神閑地站在原地,等著上頭發話。
當朝律法中還有一條,若合離雙方均有收入來源,則幼子可自行決定其歸屬權。
此刻,女孩正在女人懷裡,緊緊抱著女人的脖子不撒手。
一目瞭然。
男人此刻也反應了過來,怒火中燒:“你們兩個做局害我!官老爺!都是這兩個女人害我!不作數!都不作數的!”
但是沒人有耐心管這些,官府裡只認字據,這案子結了就好,會審時周圍人均可做見證,所有的事情都不是官服的人逼迫他忍下的,這也就夠了。
男人是先被趕出去的,為了防止他情緒激動做什麼事情,由人守著他回去的。
眾人散時,沈安寧站在外頭給“證人”鄰居發錢:“感謝來替我們作證,遠道而來,辛苦了,這是買酒錢……”
那鄰居笑道合不攏嘴,一邊把錢揣進懷裡,一邊還不忘和她同仇敵愾:“我早就看這人不順眼了,還得是小娘子大義。”
沈安寧笑著說哪裡哪裡。
等人走了,沈安寧問女人:“接下來你打算去哪兒?”
女人情緒已經恢複了平靜,掏出帕子給女兒細細擦著臉,語氣柔和:“這天地之大,哪兒都能容得下我們母女,就算是給人家洗衣服,我也一定會給我的柔柔養大的。”
女孩不明所以,只是依偎在母親懷裡,大眼睛忽閃忽閃,看著很是可愛。
沈安寧從兜裡掐出一顆松仁糖遞給她,看著女孩吃得腮幫子鼓鼓:“其實我有一個法子,可以讓你們免得無處可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