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個也查不到。”瘦個兒綁匪打了一通電話後,沮喪地說。
“七、八歲,也許真的記不住號碼。看來,大人這一頭封死了。”胖綁匪說。
光頭皺了皺眉:“那就只能賣了。”
瘦綁匪:“這樣,錢就有數了!”
光頭:“有什麼法子,總比白折騰強吧!”
商量完以後,光頭站起來望了望床上的“臘梅”,打了個大舒伸,說道:
“你們兩個趕緊聯絡買家,我休息一會兒。他、媽、的,兩天兩夜沒閤眼了,完事還不知道什麼時候。”說完,朝臘梅走來。
臘梅趕緊回到鋪上的被子裡,裝作翻身,掩蓋了過去。
“頭兒,”瘦子也站了起來,望著光頭擰了擰眉頭喊了一聲:“咱是為了錢才綁架她的,大人那頭已經沒指望了,你別再……要那樣,弄個好歹,就賣不出去了!”
“混蛋!”光頭瞪了瘦子一眼:“不撕票我禍害她幹什麼?你想錢我就不想錢了。”
瘦子:“我怕你還和上次那樣!”
光頭:“上次是因為那個大人不給錢,這次和上次不一樣。”說著,轉身走了出去。
胖子衝瘦子擠擠眼兒,小聲說:“這次咱倆看緊著點兒,說什麼也得賣個大價錢,不能白折騰!”
說完,兩個人都摁起電話來。
看來,這是一夥兒倒賣兒童的慣匪,綁架了不止她一個。而且,很有可能還有命案在身,禍害的也是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兒。
臘梅立刻趕到危機四伏。
怎麼辦?
如果此刻閃進空間通道,走出房間,就可以逃離魔掌。
但這樣就把自己的異能暴露了,三個人一定把自己當成妖異。
聽口音,三個人當中有一個是烏由縣的。她不認識他,但她經常在縣城集上賣東西,不知道他知道不知道自己。
如果他知道自己或者見過自己,以後再在集上出現,自己躲過了初一躲不過十五,早晚還會落入他們的魔掌,因為他們已經記住了自己,自己也記住了他們。
雖然是面對三個歹徒,不到萬不得已,不能暴露自己的異能,更不要激怒他們。
關鍵是,無論遠還是近相信他們已經出了縣城,來到了另一個城市),她都無法自己回去——因為她身上沒有一分錢,出去後吃喝成問題!
報警也不行,一旦獲救,警察勢必問自己是哪裡人,父母姓甚名誰。這些基本資訊,她一樣也提供不出來,照樣回不去。
唯一的辦法,是先弄清來到了什麼地方,還得借他們養活自己。他們既然來了,其中又有一個是烏由縣人,就一定回去。如果能以跟著他們的車回去,就再好不過了。
往最壞處想,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,也只有當著他們的面兒玩失蹤,讓他們認為自己是妖異。
為了逃命,妖異就妖異!性命攸關的時候,是顧不了這些的,保住性命第一。
當然,最好的結局是把他們一網打盡!這樣的人渣活在世上,不知還會有多少少年兒童被拐賣!
臘梅這麼一想,便安下心來,以靜對動,觀察著他們的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