候萬秋上身穿著一件跨帶背心,下身穿著一件灰不溜丟的七分短褲,一件髒不拉幾的米色襯衫搭在臂彎裡,給人一種邋里邋遢,萎靡不振的印象。
雖然離了婚,畢竟共同生活了五年,而導致離婚的主要原因又是自己不生育,要說對他沒有一點兒感情是不可能滴。
“你拿走吧!”臘梅用手背往外撥了撥,做了個讓他走的手勢。
“好唻!”侯萬秋喜滋滋地掏出一把皺巴巴的紙票,翻找了一番,撂下三塊錢。
“萬秋兄弟,你買衣裳?”
侯萬秋正要轉身,一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奔過來,打招呼道。
“老了,買件兒舊的穿。”侯萬秋揚了揚手裡的衣服說道:“來嫂,你也買?”
“我也想給你來哥挑一件。老了,有什麼好穿的,能省個兒就省個兒。”老太太說著,翻看起侯萬秋手裡的衣服來:“你這件多少錢?”
侯萬秋衝老太太伸出了三根手指頭。
“還是多半成新,真便宜。我也趕緊挑一件。”老太太說著,蹲下挑起衣服來。
來嫂?
一聽名字,臘梅想起來了:這個來嫂就是他們的前鄰居。時隔二十多年,還能回憶起她年輕時的模樣。
“他怎麼混的這麼落魄?”
侯萬秋走了以後,臘梅問挑衣服的叫“來嫂”的老太太。
來嫂:“你認識他?”
臘梅:“他不是曾經是這村裡的閨女女婿嗎?”
“咳,他呀,沒福氣。”來嫂撇撇嘴:“要是不與這村裡的二華離婚,混的絕不是這樣。
“嫌人家二華不生孩子,把人家離了。又娶了一個,還是不生。到了醫院一檢查,原來是他有毛病。這一回人家把他蹬了。”
臘梅一驚,鬧了半天,不生育竟然是他的事!害得自己白捱了婆婆無數個白眼兒、白內疚了二十多年。
“再沒尋上?”臘梅還是問了一句。
“尋什麼尋?”來嫂繼續說道:“都知道他有毛病了,哪個女人還嫁給他。作孽啊,二華那人,手巧兒,脾氣好,要是不離,兩個人定是好日子。”
“二華不是出車禍了?”臘梅故意問道。
來嫂:“還不是離婚離的。人家二華不願意離,他非要離人家,二華精神受刺激,腦子不好使了,才出的車禍。他後悔的沒法。”
臘梅:“他現在幹什麼?”
來嫂:“收破爛兒。賣了錢就打酒喝,一命人,也不說過日子了。”
聽了老太太的說辭,臘梅感慨萬千:正像來嫂說的那樣,自己的死與離婚有很大關係。
當初,自己確實接受不了,思想恍恍惚惚,吃飯走路都考慮這事。當一輛大貨車開到自己面前時,躲避已經來不及了。
在她倒下的一瞬間,她聽到駕駛室裡傳出一句十分氣憤的話:“找死呀你!”
離婚雖然是他先提出來的,錯誤也全在他。聽到他的處境,看到他今天落魄的樣子,臘梅心裡還是酸酸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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