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完信第二天,hrbp一改勸退時的囂張,畢恭畢敬地來找林雅蘭:“雅蘭,請問你有空和我聊聊嗎?”
林雅蘭問她:“請問你代表誰和我聊?是個人還是公司?”
林雅蘭的言外之意是:我和你本人已經沒什麼可以聊的了。
hrbp訕訕一笑:“我是營銷部hrbp,當然是代表公司。”
林雅蘭掏出手機,開啟錄音軟體準備錄音:“你請說。”
“經公司研究,你的經濟賠償請求,公司同意了。按照勞務法n+1政策給你支付基本工資的13個月的工資,你的離職證明也會給正常給你開具,你看怎麼樣?”
“你所說的基本工資是指什麼部分?”林雅蘭的固定年薪雖然是25萬,但是公司把工資拆分成了基本工資、全勤工資、績效工資等多重內容,她必須要明確下來。
“你的年薪除以12個月乘以13。”
“是多少?”林雅蘭接著問道。
hrbp拿出手機,摁出手機計算器,說:“約27萬,你放心雅蘭,這個會在解除勞務關係的協議中明確的。”
“什麼時候支付?”林雅蘭步步緊逼。
“下個月發薪時間。”
“這個月也還沒有發薪,為什麼這個月不能發到位?”林雅蘭質疑。
“因為這個月的工資流程已經提交了,臨時是加不進去的,請你理解。”
“我不能理解,我看勞動法中要求,員工被迫離職的經濟補償,需要在公司提出的7天內支付到位。你應該比我清楚這個條款吧。”林雅蘭據理力爭。
“但是你也知道,我們屬於集團公司,區域公司裡的任何一筆現金的支付,都需要提前上報總部財務部門,都是需要完備的手續和流程才可能發生的。”
林雅蘭沉默不語。
雖然她知道公司可以緊急支付,但是她從來不是一個咄咄逼人的人,她想如果解除勞務合作的協議有白紙黑字的話,只要把條款寫清楚,公司應該是無法抵賴的。所以她沉默了。
見她不說話,hrbp又說:“我會安排人力助理給你準備好協議,同時準備離職證明讓你簽字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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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雅蘭說了聲:“行。”
hrbp接著說:“好,還有最後一個問題,領導說你簽好協議後,需要在二十四小時之內立刻離開公司。”
林雅蘭對此感到生氣和可笑,無奈的說道:“沒問題。”
直到林雅蘭簽了協議摁了手印之後,人力助理才告訴她,行政部管理公章的人外出了,今天下班之前回不來,要等週一上班才能蓋公章。
林雅蘭搖了搖頭,苦笑一聲,沒說話。
不過,人力助理說的話她都做了錄音。
接著,林雅蘭收拾好工作資料,把放在公司的零食和茶葉分別送給其他同事後,取下了工牌,取出框內的個人照片,將工牌放在辦公桌上,便搬出自身物品,到前臺簽了字,走出了公司大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