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暮南臉色有些不自然,不想承認這個事實,但是他的確是母胎單身。
她不想為難他,答案她已經知道了,他和她都沒有談過戀愛,所以這十七天在一起以真正的男女朋友關係相處。
“那你答應做我十七天的男朋友嗎?”
沈暮南有些沉思,當年如果沒有發生變故他會向她告白,他們會在一起,在眾人驚羨,而不是以這種方式在一起。
她是他年少時候的夢寐以求,也是他心頭的硃砂痣。
不管結局如何,再次留下遺憾就是真的彌補不回來的,沈暮南對顧曦遲到了四年的告白,現在沒有任何機會再說出來,寫在紙上密密麻麻的小字還是變成了回憶留在當年。
“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?”
他眼眸冷淡,沒有絲毫的溫度,彷彿她說的話就是在開玩笑。
“我知道我在說什麼,我要在結婚前和你談戀愛,沈先生,你願意和我談戀愛嗎?”
她再次問他,不過是想要一個回答,他給她的回答。
他看得出來她不是在開玩笑,他只是怕自己會在這十七天再次心動,對她甚至來說是顧家下不去手,但是他其實心裡也有些期許,對他這個男朋友身份有期待。
終究她等來的回答不是拒絕。
“好。”
他答應了,顧曦反而有一些的緊張,手心裡滿滿都是汗,她剛剛緊握著手,她不知道他的回答是什麼,但是無論他的回答是什麼都會欣然接受。
她極力忍住嘴角的笑容,不管是十七天還是多久的男朋友,只要那個人是他就可以了,心裡的遺憾總會少一點。
“你現在就是我的男朋友了,就算是十七天的男友,我希望你可真心對我,把我當做你的女朋友看待。”
說完話她直接拉著他的手,僵硬的把自己的手指小心翼翼插入他的手指之間,十指緊扣在一起,她的動作笨拙,卻很認真。
他眼神有些觸動,心裡此時卻亂了陣腳。
顧曦不敢直視他的眼睛,她今天可是放大了膽子,幹了以前想過卻不敢幹的事。
“我看情侶之間就是這樣牽手的,並且十指緊扣。”
她的另一隻手緊張的握緊了衣角,心裡十分的混亂。
他能明確感受她手裡的潮溼,就算她現在看著表面一切若無其事,但是她是真的慌張了,他們在這年的冬天在一起了。
“你想要什麼我都可以滿足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