巧了,林曦今晚口渴下樓倒水,聽見一開門聲響,嚇得駐足在原地,不動聲色拿過水果刀。
天色漆黑,別墅內沒有一盞燈,當林曦發現那人靠近了,拿著水果刀捅過去。
沈厭是有功夫在身上的,秒躲閃。
可惜,林曦不打算放過他,刀劍無情,不慎劃破了沈厭的胳膊。
“林曦,你是要謀殺親夫?”
“沈厭。”
林曦錯愕,手裡的水果刀脆生生掉在地板上。
她去開燈,沈厭一身居家服,白T恤加灰色休閒褲。
白T恤此時沾滿了血液,觸目驚心。
“我……”林曦懵了。
“我要怎麼辦……對對對,我要打電話叫救護車……手機,手機怎麼不見了?”
…………
天亮了。
林曦繳完費就要離開,卻被追過來的沈厭一把拉住胳膊。
林曦驚詫看去,瞳孔都在震驚。
“沒良心的,要去哪?”
“沈厭,你,先鬆開我。”
她有些不適應。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,他們之間見面次數多了,交集也多了。沈厭竟然主動回了好幾次家。
“好。”
被放過的林曦,退後一步,與沈厭保持距離,淡漠疏離笑了:“我只是劃破了沈總的胳膊,又不是腦子。”
“你什麼時候說話能好聽些,嗯?”
“下一輩子吧。”
這輩子,我恨你。註定說不了好聽的話。
“公司還有事,沈總,再見。”
沈厭現在才發覺,林曦變了,不再是他的舔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