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角巷,奧利凡德魔杖店。
秦墨和胖子站在門前。
“你去把名單上的草藥都買齊吧,我去買一根合手的魔杖,之後在破釜酒吧匯合,有問題嗎?”秦墨對胖子說道。
“放心,買東西我是熟路,這些包在我身上。”胖子排在胸前的胸大肌道。
看了蓋爾一眼後,秦墨提醒道:“小心點,別忘了畢維斯。”
“知道,這點警覺性我還是有的。我一個位面商人,可不是那麼容易被撂倒的。”
“希望如此。”說完,秦墨推開了奧利凡德魔杖店的大門。
奧利凡德魔杖店又破又小,店堂內則更小,出來一條長椅之外什麼都沒有,進入店內,放眼望去,數千只裝有魔杖的狹長盒子,擺滿了整個小店,幾乎碼到了天花板上。
一進門,秦墨就看到了小店的主人,奧利凡德。
“你好,我是來買魔杖的。”
“噢,你是霍格沃茲一年級的學生,拉文克勞?!”奧利凡德看著秦墨的校服道。
“是的,與您是一個學院。”
“拉文克勞啊,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時光啊。”奧利凡德似乎被勾起了某些美好的回憶,秦墨也不打擾,人老了總免不了回憶起過去。
沒有打擾老人家的回憶,秦墨走進如小山堆積的魔杖盒中,明鏡止水悄然發動。
心鏡之中,一朵朵的火焰浮起,或暴躁或安寧、或憂鬱或歡快、或敦實或頑固,在秦墨的感知心鏡中,每一根法杖似乎都有情緒和性格。
魔杖可以選擇主人,說的應該就是魔杖與主人之間的相性,兩者之間的相性相合,魔杖自然會選擇他。
那麼我的性格是什麼呢?秦墨突然對自己的魔杖萬分好奇起來。
走走停停,當中雖然也碰到過不少好的魔杖,但似乎總是差那麼一點半點。
直到秦墨走至後半段,一團猶如迷夢般變幻多端的明焰從秦墨的感知心鏡中出現。
就是她!秦墨的感知線溫柔的拂過那明焰所代表的魔杖。睜開眼,一個魔杖盒已經出現在秦墨手中。
秦墨回到櫃檯,此時奧利凡德笑眯眯的看著秦墨帶出的魔杖盒,對於秦墨的自作主張,奧利凡德並沒有多說什麼。
“原來是這根魔杖啊,”奧利凡德接過秦墨的魔杖盒,從中拿出一根紅褐色的魔杖,彷彿在介紹自己的孩子般:“她可是很調皮的小傢伙,九又三分之二英寸,夢魘鬃毛製作,象徵夢幻。現在她是你的了,小傢伙好好使用。”
“我會的,先生。”秦墨點頭接過魔杖,放下了一袋金加隆。
走出小店,秦墨失笑:“難道我真的和夢有緣嗎?”
破釜酒吧是威斯明斯特區查林十字路上一間又小又破的旅店加酒吧,上一次秦墨是沒有魔法界的貨幣,所以即便這家在電影中出了名的小旅館,秦墨也沒有住進來。
倒是這次,手裡有錢,秦墨自是要嘗試下住魔法旅館的滋味。當然,住進來後發覺也就那麼回事,還比不上霍格沃茲的宿舍呢。
三天後,秦墨吃完早餐,突然眉頭一皺,快速起身走出了破釜酒吧。就在出門的瞬間,幻影移形發動。嗖,轉眼秦墨已經消失。
幻影移形相對於飛路粉來說,優勢是方便自由,但劣勢也很明顯,需要一定的魔法造詣,而且沒有去過的地方,施法者也是不能達到的。
故而,在秦墨以幻影移形出現在湖邊的時候,他只看見湖的另一邊半空中,漫天的攝魂怪在天空飛舞。
這個湖是一年前秦墨在入學前,練習萬能膠囊中的快艇的地方,所以秦墨雖然看到了胖子,但因為大湖的關係,真要想過去還是要趕一段路的。<,一艘小巧的快艇立馬出現在了湖邊。
跳上快艇,如離弦之箭般,直朝著攝魂怪的方向竄去。
離得近了,秦墨才看到眾多攝魂怪的中心,胖子站在一個球形的紅色護罩中不敢動彈,漫天的攝魂怪輪番攻擊。
聽到秦墨快艇的發動機聲,胖子差點就哭出來:“老大,你可算是來了。畢維斯那個王八蛋&&……”自從上次胖子喊了秦墨一聲老大後,隨後的日子裡就叫順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