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變了,曾經平平穩穩的年代好像變味了。
彌歌成為了第一個猛龍過江般的先行者,徹底站在了詞曲創作者們想要攀登的山峰上,只要接下來他能征服搖滾的山體,他就會站在這條山脈的制高點了,足夠眾人仰望了。
而彌歌也在為了征服這最後一座山峰而頭疼呢。
搖滾已死~這座音樂高峰似乎在華國網友的認知中被判了死刑。《華夏好聲音》的官網論壇裡,對於第二階段第五期的節目幾乎無人看好,評論中充滿了灰暗的色調。
對於這個論斷,這個世界的網友們有很多種說法。
第一種就是:搖滾最火熱的年代已經過去了,它的養分早已被最先佔領這處高地的外國音樂圈消耗殆盡了,後來人很難進行創新和超越了。
第二種則是:華國不適合搖滾的生存,這裡的人內心種著儒雅文化的種子,對於狂暴而且總是表現出叛逆的搖滾樂天生具有一定的排斥。
第三種說法:搖滾的性質決定了它很難讓上層社會所喜歡,難以成為主流。
這些網友們對於搖滾的解釋,在彌歌的心裡純屬放屁。
首先,搖滾雖然發源於國外,也曾湧現出無數的封神級人物。但誰要說那些外國人的搖滾就是頂點,彌歌第一個啐他一臉。
其次,華人的儒雅文化確實是種在心裡的,但是“王侯將相,寧有種乎”那種叛逆的氣質絕對是長在華人骨髓最深處的寶貝,這裡天然就是搖滾樂最喜歡的樂土。
最後,搖滾需要上層社會喜歡嗎?
哈哈~,搖滾是什麼?搖滾是雲層深處的黑暗,是整個生命的傷疤。
生命就是一團慾望,慾望不能滿足便會痛苦,滿足便無聊,人生就在痛苦和無聊之間搖擺。處在這個社會的荊棘叢林中,動則遍體鱗傷,不動則死水一潭。
說搖滾已死不如說是某些人的心死了。
搖滾樂是音樂,是藝術,它有自己的規律,它確實不適合用來當作時代輝煌的招牌,也不是任何人任何群體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工具。但是它卻有著頑強的如同野草般的生命力,在每一個聽懂它傾訴的人體內肆意擴散。
搖滾樂就是生命熔爐中洶湧而出鐵水星子,炙熱時可以照見無數希望、快樂、瘋狂、心酸、醜惡和吶喊,陰冷時也可以遮蔽一切虛假的光芒。
說搖滾已死,純屬扯淡。不過現在華國的搖滾歌曲確實不咋樣,以彌歌的眼光來看,主要是現在的搖滾歌曲創作的出發點大多發於痛,而不是發於心,有了點無病呻吟的味道。
而且變化不多,搖滾音樂也是可以是輕鬆的、歡樂的、無拘無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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