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孑那邊沒有突破點,林長安決定回家一趟看看有沒有日記什麼的留下點蛛絲馬跡。
結果。
真讓她給找著了。
她有在專用筆記本上手寫記錄日記的習慣,從十歲開始大大小小的事基本都有記載,偶爾沒什麼重大的事情,就連花園樹上的鳥生了幾個蛋都記,前期還好,她十歲的時候,秦慕正好十四,也就是秦叔叔他們離世的那一年。
那時候她寫的字比較稚嫩,不怎麼整齊,一筆一劃像草書一樣很不工整,勉強能看清楚寫的什麼字。
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開始記錄了秦慕,來他們家的第一天:【不爽,爸爸說想給我找個哥哥,我不想要哥哥,我就想爸爸只愛我一個人,鬧了很久,計劃成功。】
六月十九:【今天看見了一個很漂亮的男孩子,很遺憾,他將會是我這個月的抗爭物件。】
六月二十一:【見過他之後,總覺得身邊沒有人比他更好看。】
六月二十九號:【今天在學校看見他了,我朋友給他送花,他把花砸人臉上就走了,過分,顏值扣八十分。】
後來的一段時間都是些瑣事,記錄的事情很雜亂,涉及的多,閱讀起來會比較麻煩,這裡有很多事她都還記得,唯獨關於秦慕的記錄,跟想象中不一樣。
二零一五年的秋天,秦慕十九歲,正值年少輕狂,脾氣惡劣。
八月十五:【初吻被狗吃了!】
就這麼一句話,林長安肅然起敬,繼續往下翻,後面沒有相關記錄,直到二零一六年的春天。
二月十九:【怎麼辦?該不該告訴爸爸,秦慕是殺人犯,他會相信我嗎?】
二月二十二:【他又殺人了,四個,還有一個孩子,他對我說,深深,我對你沒有惡意,我覺得噁心極了,那天,我學過的禮儀涵養全部餵了狗,然而這只是一個開始。】
二月二十五:【他是變態,他把我綁起來,讓我看他如何殺人。】
二月二十六:【他哭了,我竟難受的說不出話來,可我必須清楚,他不需要同情,也不需要任何人可憐。】
二零一七年。
三月初六:【他說,想要我陪他一起去地獄,我害怕,失手捅了他一刀,儘管我知道,那不是致命點,可是我還是哭了好久,因為他僅存的善念,被我砍斷了,他再也不會纏著我了,我想我應該是解脫了,可是為什麼,心好疼,很疼很疼……】
三月初七:【疼。】
三月初八:【從那件事之後,他再也沒有出現在我面前,而我,也不會再去上他的課。】
三月十五:【後悔了,想搞事。】
三月十七:【……】
……
林長安合上日記。
所以,她之所以討厭他的原因是因為,他殺人,她接受不了。
這事擱以前以她的學識以及世界觀的確很難接受,可她畢竟不是原來的她,不會心存善念,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事負責,誰都不例外。
看完日記,她的心情更復雜了,也終於明白了什麼叫虐夫一時爽,追夫火葬場,即使知道對方的喜好,他也根本不配合,拒絕她的好意,保持距離不靠近,是因為他怕在自己墮落深淵之前,沒有人會拽住他的手了。
她是真怕自己一衝動就給他下藥直接辦了,但她現在才十七,未成年。
就這樣,這件事一直拖到了中秋節,林孑回來了,並且帶回來一個老熟人,林洛陽。
“深深,介紹一下,這是……”
“哥哥!”林長安興奮的喊了一聲,提著裙襬從樓上撲下來,林洛陽也很意外,張開懷抱稍稍蹲下去抱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