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這麼少啊?”趙頊喃喃道。
這個市級幹部無疑就是州級官員了,在宋朝一個知州各項薪酬外加福利平均起來,最少超過了一千貫。鎮級也就是縣級,官員平均在四百貫左右。
它意味著以後宋朝若派官員入駐治理,朝廷還要另外補放薪酬,不然這麼低的薪酬,又冒險去那麼遙遠的海外,誰願意去啊。
事實這個薪酬也是王巨再三考慮的。
看似薪酬低,但相對於宋朝,那邊的物價比較低廉,就象京城的房價,一間普通的民居可能就得要兩三貫錢,但在那邊頂多就是十幾貫材料費用。
還有。宋朝官員不是薪酬不夠用,就象蘇東坡戴罪去了黃州賣紙袋、自己耕作,但還勉強將他一大家子養活了。並且有空乘舟跑到長江上吟歎:大江東去、浪淘盡……
或如張載在雲巖縣,薪酬少得可憐。但也養活了一家人,還資助了縣學。
然而如果花天酒地,一年給一萬貫薪酬,也不夠用的。
花天酒地的官員,是王巨想要的嗎?
並且宋朝官員薪酬很高的不是普通官員,而是高階官員,就象王巨本人現在一年各項薪酬外加福利,達到了兩萬多貫。至於文彥博更是嚇人。可能是王巨的三四倍薪酬,整是美國總統年薪的二十倍,這正常嗎?
本小章還未完,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!
當然,以後這個薪酬還要漲一漲的。
特別是高階官員,別的不說,最少得養幾個門客做耳朵眼睛吧,不然就是閉門造車的治理政務了。
王巨的想法,其他官員不清楚的,甚至都沒有幾個官員知道國家設立官員的用意了,以為當官就是升官發財的。
不過張行觀給了大夥答案。
他說道:“陛下。想發財,去行商,別當官。”
又掏出一個小冊子說道:“陛下。這是彼岸的幹部守則。”
趙頊看後嗞嗞倒吸了一口冷氣,隨著又交給王珪,老王看後又傳給了呂公著。
但老王也在吸冷氣。
上面只有二十條幹部守則,幾百字。
然而就是這幾百字,卻讓所有官員一起嚇住了。
因為這二十條太驚人了。
比如官員,也就是上面所寫的幹部,如果貪汙受賄數量達到五百貫,一律判處斬首之罪。一百貫到五百貫之間,處以流配之刑。二十貫到一貫之間則處以笞杖。二十貫以下者則記大過一次。三次大過則立即撤銷所有官職。
官員任期必須達到三到四年才能遷任,但兩年期滿時。則會派調查組秘密前來調查所有群體,滿意率低於五成則立即罷官。五成到七成之間則留守察看。這個群體不僅是指豪強權貴,而是真正的所有群體。但調查組不得以任何手段與當地官員接觸,或偏袒或陷害,若有不公平之舉,立即流配。
官員不得挪用任何公錢宴客,否則以貪汙受賄罪論處,也不得接受當地任何的請客,每有一次便記大過一次,用此保持絕對的公事公辦。
若是緊急政務軍務案件,官員必須在三天之內做為批示或處理,普通政務與案件則不得拖延十天,否則一律撤職試問,以防官員混資歷不作為。
官員子女或家人可以行商,但不得以任何手段偷稅漏稅,或者巧取豪奪、坑蒙拐騙,若有之,會處以更嚴厲的刑罰,至於官員本身則記大過一次,嚴重者同樣撤職,甚至判以流配之刑。
准許民告官,並且為了保護民告官,讓百姓前往所告官員所在市的另外的市上訴,並且每一市供養兩個訟師,專門為告官與舉報官員的百姓服務,如果告官成功,還會對其告官的百姓進行大量的獎勵。
等等。
馮京看後忍不著說:“這不是官,而是部曲啊。”
張行觀咧開大嘴樂道:“請問這位貴姓?”
“某姓馮。”
“原來是馮相公,久仰久仰。”張行觀立即施大禮。
老王差一點樂了,敢情這群海客們都在學習王巨啊,屬刺蝟的,只要不得罪,對什麼人都客氣。但得罪了,不管什麼人也不會客氣。
張行觀在大家哭笑不得中施完禮,又說:“馮相公,遷徙的百姓多是赤貧百姓,因此他們多痛恨官員,甚至在他們心中以為世上最無恥最黑暗最貪婪的一群人就是官員。”
“張大郎,休得胡說。”王巨終於喝道,接著又說:“陛下,諸位,看似嚴厲,實際非是。將欲取之,必先予之。想要百姓愛戴,必須先學會愛戴百姓。但講道理是不行的,加薪酬也不行,就象我朝,官員薪酬高得怕人,可又有多少官員做到愛民如子?治國也是如此,以儒家教化為主,輔以法家律法。”
這樣講就講得通了。
王巨又說道:“看似嚴厲,但真嚴厲?比如這個薪酬,也有好幾百貫了。普通百姓一年又能有多少收入?比如對官員親人經商的嚴厲,但真的嚴厲嗎?即便有諸多限制,然而做為官員的親人。他們還有擁有更多的訊息、人脈資源,因此同樣的行商。看似公平甚至對官員家人不公平,實際是不公平,是對普通商賈不公平。只能說做一些限制,能更接近齊人罷了。”
“我朝官員薪酬很高了,為什麼還有那麼多官員仍貪汙不法,乃是人心無足意也。甚至因為尊尊,許多官員以為我就應當這麼做。因此這些規則降低這個尊尊的標準,督促官員放下高高在上。甚至貪墨不法還會產生理直氣壯的想法。也因此,從開始時,就提出想發財,莫當官。魚與熊掌,不可兩可兼之,自己選去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