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家路上,她突然唱起了小時候在吳家寨最愛的那首歌,她的嗓音不錯,象銀子一般清亮的歌聲《聽媽媽講那過去的故事》
那時侯媽媽沒有土地
全部生活都在兩隻手上
汗水流在地主火熱的田野裡
媽媽卻吃著野菜和穀糠
冬天的風雪狼一樣的嚎叫
媽媽卻穿著破爛的單衣裳
她去給地主縫一件狐皮長袍
又冷又餓跌倒在雪地上
……
那些早已過去,現在不僅過上了豐衣足食的好生活,還要幹事業,她有些激動。
城市街道兩旁華燈初上,輝映的車流像水波閃閃地流淌著……
回到了自己的‘鳳倩居’,把東西搬回來時,她突然看見陳兵在她的房子外面在等人——說不定就是在等她哩!
她牽著倩倩走過去,陳兵已經跑到跟前來了。吳鳳吃驚地看見他一臉焦急的樣子,趕忙問:“出什麼事了?”
“吳鳳……我沒有你手機號,崔玉進去了!”
吳鳳扭頭對女兒說:“倩倩先回家去。”
倩倩是一個聰敏慧孩子,自覺進了房間,又扭過頭說:“媽媽忙,倩倩乖乖在家……”
安頓好倩倩後,她趕緊問到:“出什麼事了?
“崔玉也學你,把酒店一部分該成民宿。
從短租網來了一個女客人,入住進來出賣……結果,她在我們酒店裡被客反搶了,她去報警。
相當於酒店裡從賣……又升級為搶劫案,幸好沒有兇殺!
派出所來現場調查後,把涉事民宿給查封了,不僅把崔玉叫過去配合調查,還說要拘留。
我們酒店,還有民宿都是辦了營業執照,每個客人都做好登記的,入住客人我們也不認識,出了這種事,誰願意呢!”
“為什麼要拘留崔姐?”
“作為民宿經營者,在享受收益的同時,必須履行好監管責任,杜絕從事不正當行業。
一旦發現有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,應及時向警方報告。
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七條規定,明知利用出租盈利房屋進行犯罪活動,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,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。”陳兵的手一攤。
“客人入住,短租平臺有稽核登記,入住進來,你們好還有身份證人臉識別+系統錄入,這兩點都透過了,崔姐也不知道這個入住客人進去要搞違法犯罪活動呀!”
可是結果……現在,我們涉事民宿如果被定性為買……窩點和搶劫案發地,房子被貼了封條,崔玉現在派出所裡。”
“好的,我們馬上去派出所瞭解情況。”
來到派出所,好在,崔玉說在“談”,不是被“拘”
崔玉已經給警察同志如實彙報。
“法規不允許酒店從事賭博,賣……嫖,已經列明在相關描述中。
本次事件我屬於不知情,客人在民宿平臺正常預定入住,真不知道她幹那一行的,還多出了個搶劫案,房客一住進來就故意隱瞞的。
請貴所酌情考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