縣衙門口站著四個拄著水火棍的黑衣衙役,楊淩上前表明身份,一個衙役指了指旁邊。
旁邊一副桌案,一個衙役拿著紙筆,進去的人需要登記。
原來縣衙裡是多單位合併辦公,要進去的人可不僅僅是打官司告狀的,還有涉及柴米錢糧、教育考試、徭役雜物的,凡此種種,整日絡繹不絕。
普通人即使無事,也可進衙觀看審案。不過需要衣冠整齊,有證明身份的文書或證人。
楊淩幾人屬於被傳喚物件,享受的待遇就不同,由一個衙役領著入內。
楊博平這時也下了車。他不需登記,和守門熟悉的衙役打聲招呼,就直接入內了。
領路的衙役看周圍無外人,忽然停下腳步對楊淩道:“今天你這案子排在第二號,你前面有一樁大案要審。你這案子我知道,看你小哥面善,我勸你不如私結。過堂沒好處的。”
“這話怎麼說呢?”楊淩問道。
衙役故作苦口婆心道:“你這案子不大,訴方要求賠償金額也不高,不過是爭一個‘氣’字。如果過堂,就算判你無事,萬一審案的老爺不順心了,打你幾板子,或者人證掌嘴都是有的。這小姑娘細皮嫩肉的,哪受得了那個委屈?你說我說的是吧?”
楊九忙上前一步,一把拽住楊淩,神情緊張道:“咱私結,不過堂了。”
蔣蘭也勸道:“兒啊,咱家不是還有銀子嗎,可別遭那罪了。”
楊淩這時覺得遠處迴廊下有幾道目光正盯著他,抬眼看去,原來是李大戶和幾個兒子,旁邊還有些坐在地上的,料想就是那些傷者了。
衙役道:“如果你們願意私結,那也就是說幾句小話,服個軟,再賠幾十兩銀子的事。”
楊九驚道:“要幾十兩銀子?”
衙役換了笑容道:“銀子的事好說,可以商量嘛。”
楊淩再次看了一眼李大戶幾人,見那幾人眉花眼笑得意洋洋,不禁怒氣更上湧,拒絕道:“這事我有理,不私結,謝謝你的好意了。”
這個衙役臉色變得有些難堪。他受人之託,專等楊淩要居中調停的。要知道過堂結果,就算要楊淩賠些醫藥費,也未必會判楊淩道歉服軟。
李家差那幾兩銀子嗎?爭的還不是一口氣?這事沒做好,衙役面上無光,自然對楊淩沒了好臉色。
楊淩心裡有底,他手裡有李家眾人簽字的免責文書,當時參與爭鬥的可都簽了字,他們怕打傷楊淩後被楊家起訴。如今反倒成了楊淩的有利證據。
這份文書只是一方面,楊淩心裡除了縣衙裡做事的楊博文,當然還有更大的底牌。
楊淩的底牌當然是新襄縣令藍疇。
自己對這個藍疇有救命之恩,人心都是肉長的,這個縣令自然也會對自己湧泉相報。
楊淩才不在乎什麼施恩不圖報的鬼話。自己和這個官場人物有什麼關係?就算是認識他的女兒,誒,不提也罷!
楊淩一想起藍珊就覺得好像一直在吃虧。
當年三星觀前自己就想從這丫頭討些錢,結果這個丫頭來個一文不捨。
再後來偶遇更搞笑,自己一個和尚反被化去許多錢施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