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是店老闆,聽說這位客官要把活人打包帶走,這是哪門子的規矩?”膀大腰圓的人一臉怒氣,他身後還跟了不少打手,只要我稍微言語不對,後果可想而知。
我鎮定的說道:“規矩是你們肉店定的,你們只說吃不完不許走,沒說不能打包帶走!如果有,請把店規搬來給我看。”
“這……”店老闆臉色一變,愣了許久。
顯然,在鬼村裡開店八百年了,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!
食客都被店規給唬住了,沒有注意到語言漏洞,此刻在雅間用膳的人都走了出來,仔細尋味我這句話。
“哎呀,要是早知道可以打包帶走,我就把菜帶回去吃了。弄得我每一次都要硬生生吃撐了,那滋味實在不好受!”好幾個假人都這般說著。
也有非人說道:“假人尚且覺得吃撐了胃不舒服呢,何況我們真人。可是到樓下吃死屍腐肉毫無味道,吃好菜又必須親眼看著新鮮活蹦亂跳才放心,能打包帶回去吃就好了。”
店老闆哪裡敢開這個先例,只要能把活人打包帶走,那豈不是人都被救走了!
不管哪一族,都需要注入新鮮的血液,而每一次鬼洞大開的時候,進來的活人,就是三方爭搶的棋子!
被搶走的,或者機緣巧合到來的,那是人的命運,抵抗不得。
但如果已經成為自己囊中物,被用來擺成菜端上桌,還要被別方勢力拿走,那就等於打了自己的臉,還給別方勢力增加了戰力!
店老闆拿不出店規,不服氣的說道:“好,你是好樣的,叫我店裡改規矩的你是第一個人,不過這規矩從下一刻開始就改了。
你有一刻鐘的時間將菜端走,一刻鐘過後,‘不得打包端走’的店規會立即掛上,介時你端不走,那麼這道菜還是本店的!”
說完後,店老闆手一揮,頓時店裡的地板上不斷湧出各種殺人的機關,有飛箭、鐵蒺藜、菱形鏢等各種暗器,還有陷阱,腳踩上去會立即變空,下面豎著長矛,掉下去會被穿成血窟窿。
店小二等人立即去忙著更改店規,製作新招牌。
時間爭分奪秒,能就走溫楠算不錯了,就別指望救她的同伴了。
我將溫楠抗在肩頭,挪動著輕快的步伐連過三道暗器攻擊。有這種輕快的身手還要歸功於楓兒這丫頭!
一個箭步走到樓梯口,突然整個樓梯都降下去,人沒了去路,身後的牆壁上也開啟了機關,有極細的銀針密密麻麻的擊發。
我想都沒有多想就從三米多高的二樓跳了下去。
樓下的食客聽到樓上的打鬥,都騰出地方來,我剛落到一樓的一張飯桌上,就有幾根長矛捅了上來,將飯桌劈成碎片。
隨後地板紛紛開啟,長矛由機括裝置不斷的擊發著。
過程中,肉店的店員沒有直接攻擊我,畢竟我沒有動手揍店員,店老闆也找不出由頭先動手打人,在這裡是有公約的!
而用機關暗道觸發暗器,大可以推說是我不小心踩中了機關,怨不了任何人。
身體出現同化為鬼的情況後越發身輕如燕,很輕易的就避開機關,出了店門,則就不能奈我何。
“好小子,算你命大,敢問尊姓大名!”
“離未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