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陽率眾來到了汶上縣衙門之外。
便叫焦挺前去敲響鳴冤鼓。
只聽“咚咚咚!”
鼓聲響起。
幾個衙役出了縣衙。
“誰要告狀啊?”
焦挺見人出來,便罷鼓錘放下。
“我要告狀。”
衙役上下一打量,看焦挺穿著絲綢,腰懸寶玉。
應該是個有錢的主。
只是縣裡的有錢人他們都認識,卻沒見過焦挺。
“你要告狀?知道規矩嗎?”
焦挺冷笑道:“什麼規矩。”
衙役道:“凡是道縣衙告狀,得先交一貫錢的升堂費。”
朱武上前:“什麼升堂費,聞所未聞。”
衙役見幾人是外地的,便擺起了架子。
“這冷的天,我們這麼多人站在堂上為你們這些告狀的伸冤,多辛苦啊!給點辛苦錢怎麼了?
就一貫,我看你們的穿著也不像是給不起一貫錢的人,要打官司就給,不打官司就別在衙門前廢話,再不走我可要趕人了。”
焦挺罵道:“你這蛀蟲,爺爺就是不走,看你怎麼趕人。”
衙役見焦挺如此豪橫,也是氣不打一處來。
“你這廝就是個磨道里的驢,鞭子不打,四蹄不動。看我不讓你見識見識厲害!”
說著他便舉起了手中大棒,一悶棍朝著焦挺的腦袋打去。
焦挺伸手一握,穩穩的接在手裡。
這衙役無論怎麼用力,都不能從焦挺手中奪回自己的大棒。
另一個見了,大喊一聲:“鬆手!”
然後也揮著棒子打來。
焦挺手裡攥著棒子的一端,順勢一拽,用手中的大棒擋住了打來的棍子。
然後飛起一腳,直接把另一個衙役踹飛了出去。
那廝躺在地上翻來倒去的直叫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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