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部長可不是官華那種優柔寡斷的性格。
要是存了去母留子之類的心思,這鹿死誰手,還真就不一定了。
胡麗雖然遠走他鄉,避開了官華的鋒芒,可不代表胡麗就消停了。
事實上,胡麗因為自己肚子裡面的孩子,更加放肆了幾分。
胡麗做過性別篩查,知道肚子裡面的是個女孩。
反正林家傑不喜歡女孩子,就算官華她爹找上門,這個孩子留不住,胡麗都沒有在怕。
只要操作得當,她就有把握,讓林家傑和官家心生隔閡。
到時候,林家傑和官家,狗咬狗,一嘴毛,她胡麗大仇得報,樂得看笑話!
如果,這個孩子穩穩當當的生了下來,胡麗有孩子做籌碼,也能從林家傑手裡拿些好處。
而她們母女,就會成為官華喉頭那根刺。咽不下去,吐不出來,日日夜夜折磨著她。
官華寢食難安,官部長又怎麼會讓林家傑好過?
只要林家傑不好過,她心裡頭就舒坦了!
所以,胡麗前腳到了新地方,官部長後腳就得到了訊息。
胡麗出門買買買的路上,差點出了車禍,把胡麗嚇得不輕。
當然,也把林家傑嚇得不輕。
有人對胡麗肚子裡面的孩子不利,這個事實,讓林家傑毛骨悚然。
林家傑雖然沒有證據是誰做的,但他對官家產生了嚴重的懷疑。
有些事情,並不需要證據,懷疑就足夠了。
林家傑老來得子,自然不敢拿胡麗肚子裡面那塊肉冒險。
為著胡麗肚子裡面那塊肉,林家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,搭上了五太,把胡麗偷~渡到了港城。
胡麗多年的夙願,就這麼陰差陽錯的達成了。
站在港城繁華的街頭,胡麗感慨萬千。
她要母憑子貴,她要林家所有家業……這些東西,本來就應該是她的。
至於林家傑這個男人?
誰愛要誰拿去!
她不是官華,她早就看破了林家傑自私的本性。
他們是一類人,只愛自己的人。
胡麗摸了摸自己剛剛顯懷的肚子,笑得志得意滿。
孩子麼?
當然是越多越好!
兒子更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