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想用大量的訓練來提升防守,再用屬性分來提升速度。
進攻不行就從防守做起,這是古往今來都未曾變過的至理。
至於速度,完全是為了對付公牛隊。
公牛隊對付不了斯塔德邁爾那樣靈活的小後衛,那麼要是突然出現了一個像莫蒙塵這種197公分卻有著和小後衛一樣快的速度的高個後衛呢?
把公牛視為目標,他現在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為了擊敗公牛。
米倫笑道:“耶魯大學有個165公分的後衛...”
“哦?”
莫蒙塵不在乎這個後衛有多高,他在乎的是耶魯大學,這可是他的母校。
這座學校見證了他兩次ac撕裂,是一個他寧願在家裡做噩夢也不願意回去看一眼的學校。
“約翰·羅什。”
莫蒙塵的眼皮再次跳了下。
“你認識他嗎?”米倫疑惑地問。
“我認識一個和他同名的人,但肯定不是你說的那個約翰·羅什。”莫蒙塵說。
莫蒙塵認識的那個約翰·羅什是七八十年代的球員,生涯開始於aba,後來聯盟合併後,又打了nba,這個人從來都不是什麼明星。
莫蒙塵之所以記得這個人,是因為他在那個年代創造了一個看起來很不可思議的紀錄。
8182賽季,羅什生涯的最後一季,那個nba剛剛出現了三分球的賽季,他在某場比賽裡砍下20+的分數,單節命中七記三分球。
想想他是在沒有三分球的環境下打到了nba,在那個每支球隊都把三分球當成核武器,每場投個一兩個,偶爾蒙就就能讓觀眾激動得全場起立的時代,再想想在那個時代,單節進七顆三分球是個什麼概念。
莫蒙塵不得不記住他。
羅什的紀錄一直保持了二十年才被邁克爾·裡德打破。
“這個傢伙,沒有什麼豐富的進攻手段,只靠一招就能在大學籃壇吃飯。”米倫越說越起勁,眼中居然有些崇拜,“約翰突破,罰球線外拋射,他的拋投在空中飛出了一道彩虹橋般的弧線,球進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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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蒙塵知道他在模仿解說員的聲音,就是這個模仿技巧有待提高。
罰球線外的拋投?這麼遠?
那得需要怎樣的手感?
“我可以理解為,他一旦進入三分線就進入拋投射程了嗎?”莫蒙塵問道。
米倫恨不得打個可以發出bingo聲響的響指:“沒錯!不可思議吧?聽說他小時候因為家裡反對,只能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偷偷練球,因為他家鄉的露天籃球場沒有燈,所以他只能在黑暗中練習,這讓他養成了極其可怕的籃板嗅覺,只要進入射程,無論對手有多麼高大,他都能在看不見籃筐的情況下準確制導。”
波特嘆了一聲;“聽你這麼說的確很厲害,但要練成他那樣的拋投,恐怕需要的不僅僅是日以繼夜的苦練,還有強大的手感,沒有手感,再怎麼練也練不成吧?”<o會擔心這個問題嗎?”
忽然間,波特也發覺自己問了個蠢問題。
莫蒙塵之所以能迅速在nba立足,手感絕對是不可或缺的一個因素,如果他沒有那麼好的手感,如果他沒有那麼穩定的射術,他也不可能這麼快就搶走杜馬斯的首發。
他的天賦有很多,手感絕對是最大的天賦之一。
“我需要他的比賽錄影和聯絡方式。”莫蒙塵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