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間房,他是不認識的。
百葉窗裡透出正午晴好的陽光,把內飾佈置照得一清二楚。
眯著眼打量自己所處的環境,宮明熙心頭竄起恐懼感。
他當然沒有喝斷片。
他只是在選擇性埋葬那些窘迫至死的片段。
回憶來得如此之快,昨夜尷尬到自爆的種種自遠方呼嘯而來。
小說裡常見的開頭也不過如此。
不僅渾身被車軲轆碾過,眼皮都浮腫地厲害。
他猛地坐起來,環顧四周試圖確認此地是哪位壯士的住所。
在女人的住所裡醒來可謂是家常便飯。
但男人就不同了。
兩張臉交替在他眼前忽悠,都是相當糟糕的物件。
他記得捂著嘴哀求連修然放自己下車。
他也記得連滾帶爬地被同一個人從室外長椅揪回車裡。
再往後快進,唐嘉輝的低吼還不絕於耳。
“要吐必須給我吐在這裡!”
這是他最後的記憶了。
宮明熙冷汗漣漣地把臉埋進手心裡。
他不肯回家,不肯和楊小曼多待哪怕幾個鐘頭。
這就是他自絕於人民的報應。
在河邊唱了歌,還吐在人家的臥室裡了。
手機在褲子後袋硌地他尾椎疼。
掏出來一看,眼睛差點瞪裂了。
十一點半。
順便附贈五個未接來電。
統統來自楊小曼。
眼下是無法顧及到她的感受了。
他得趕緊想想,應該怎樣才能從這個臥室裡逃出生天。
即是唐嘉輝的地盤不會有錯。
那麼連修然應該已經回家了吧。
他這種狐狸似的男人怎麼會在自己身上多浪費一分鐘呢。
翻身下床,把盛有嘔吐袋的紙簍抱在懷裡,宮明熙懷著一種看破生死的感念走出去。
就這麼著,好好地跟主人陪個不是。
麻利地捲起鋪蓋走人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