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嗯,是有點問題,《鬼吹燈》這本書的影視版權我並不想賣,其他的分成比例也太低了。”
“可簽約合同針對所有的新人都一樣的。”
“我知道,但你們覺得我的文筆像是一個新人嗎?而且我能肯定這本書以後肯定會大火。尤其是影視版權,如果不能歸我所有,那我不會簽約的。”
蘇夏那纖細修長的手指在電腦鍵盤上快速地敲動。
“可是影視版權賣了也會對你有好處的,你為什麼非得想要這部小說的影視版權呢?”
清風十分不解。
“因為這部小說,我準備自己拍成電影或者電視劇。”
蘇夏不想別人毀了她心目中的經典。
“這事我不能做主,我要跟我的領導商量一下再給你答覆。”
清風酌情回道。
看來對方是個有錢人呀!
一部電影動輒幾百萬、幾千萬,甚至上億的投資,如果沒有錢,是不敢投資的。
娛樂行業如果運作得好,那麼很賺錢。
如果運作不好,將賠得血本無歸。
作為一個有經驗的編輯,他是能看到這本書的潛力,雖然之前從來沒有人寫過盜墓之類的故事,但是光說這本書不靠推薦便能擠進新人榜前幾,便能看出水平。
一本書想要火,一要有腦洞,二要有文筆,兩者兼具,便能成大神。
清風知道這個叫我是歌神的,絕對能一書封神。
他都有些懷疑,對方是不是哪個大神換了新馬甲了?
否則一個新手,怎麼敢跟編輯討價還價?
“我等著你的答覆,我的電話號碼是,我不經常上企鵝號,如果有緊急事,可以給我打電話。”
蘇夏嘴角輕輕上揚。
她相信對方最後一定會同意她的條件的。
因為網站老闆說白了就是個商人,有錢賺,對方不可能不賺的。
再說盜墓類題材的電視劇和電影,這個世界並沒有,對方無法預料到《鬼吹燈》拍出來後有多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