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人家,無意冒犯無意冒犯,雖然我是妖你是人,但修道修仙都是為了上天上當神仙嘛,本人不才,只要我做夠九百九十九件好事也能成仙了,到時候也算熟人,別怪罪哈別怪罪。”
初洛十分虔誠的禱告了幾下,默默把老僧人的遺體移到了一邊,然後將僧人先前坐著的那塊大石頭搬到了洞口下方。好在她天生神力,倒也不是很難。
就是見到洛以瑾在一旁十分清閒,她又是一頓惱火。她走到洛以瑾跟前,叉著腰怒道。
“我說你啊,能不能來幫幫忙啊,你只是醉酒沒了法力又不是身體殘缺,讓我一個女孩子做這種粗活你良心過意的去麼?”
“就你這樣也想當神仙?你若當了神仙,不外乎是掃掃地搬搬石頭。”
洛以瑾在旁邊聽到她的碎碎念,微微道。
“要你廢話,我真當了神仙,肯定也是每天在雲朵上看朝霞晚霞,哪裡需要伺候你幹這些粗活。”
初洛冷哼一聲,洛以瑾每次都是狗嘴裡吐不出象牙來,她怎麼也算是對他很客氣了,偏偏他就是沒把她當姑娘家對待,連搬屍體這種事都要她來幹。
真是的,站著說話不腰疼,若她當了神仙,肯定不跟他有任何瓜葛,最好連見都不要見了。
“為何想當,看朝霞晚霞很有意思?”
洛以瑾難得有些興趣,凡人遭受苦難渴望救贖,或被人欺壓祈禱力量,往往會覺得天上的神仙最是自由自在,法力無邊。可是初洛身為妖,既不需要別人救贖,又比神仙更為自由自在,會這樣真是令人好奇。
“額,如果是邊吃東西邊看,還是蠻有意思的。”
初洛想了想,她還真的沒有想過為何要當神仙,可是她的夢就是要她當神仙啊,既然她做的到,為什麼不做呢?當了妖是吃吃喝喝,當了神仙也是吃吃喝喝啊,對她的生活也沒有什麼多大的變化。
“天規第一萬零七條,不準在雲叢吃食。”
洛以瑾看了初洛一眼,輕勾嘴角,臉上的人皮面具卻並沒有情緒。
“那我跟我喜歡的人一起看朝霞晚霞!”
初洛怒目道,不吃東西就不吃,那她就找個喜歡的人一起遊玩去。
“天規第一百二十三條,仙人之間不得私交過密,嚴禁動情。”
洛以瑾沒有在意初洛的話,繼續道。
“什麼,還有這種規定?那我下凡玩,下凡看朝霞晚霞,總可以了吧?”
初洛也是震驚,又想到龍女與凡人相戀也算觸犯天條,不由得撇了撇嘴,那又如何,她現在不也還沒有喜歡的人麼,到時候偷偷喜歡不就得了,她還怕這個?大不了重新作回妖。
既然不能到處吃東西,不能到處與仙人相戀,那她自個兒雲遊天下總行了吧。
“天規第一條,未經批准,不得私自下凡。”
洛以瑾抬了抬眸,抬起手來輕輕點了點初洛的額頭,又說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