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果果知道母親肯定是誤會了,她無奈地說:“媽,今晚您就留在這裡休息吧!”
“這怎麼行?我連換洗的衣服都沒帶!”朱玲玲立即拒絕了女兒的好意。
“穿我的呀!我有些衣服挺寬鬆的,可以給您試試。”
“不了不了,這怎麼行呢?!”朱玲玲連連擺手。
“為什麼不行?”元果果不明白,為什麼已經相遇了,母親還要躲著她。
“我這麼胖……你的衣服,我肯定不合適!”
“先試試嘛,如果不合適,我再到附近的超市給您買。”
“不不不,我家裡有,沒必要破費。”
“您女兒住的地方,自然也是您的家,您客氣什麼呀?”
“我……我家裡還煮了粥沒吃完,還有,衣服還掛在窗戶外面,我得回去收拾一下。”
元果果知道母親是非走不可了,只好說:“我送你回去吧。”
“不用了”沒想到,朱玲玲還是拒絕了。
沒辦法,元果果只順從母親的意思。但是在母親出門前,她說:“您等等。”然後轉身回房,拿出了兩千塊錢,塞入母親手中。
“不用,都跟你說了,媽媽不差錢用。”朱玲玲推辭道。
“不管您缺不缺錢,都要收下我這一點點孝心。”
朱玲玲臉『色』尷尬地收下了。
元果果送母親下樓,給她叫了一輛計程車,目送她離開。
第二天,朱玲玲按照約定的時間來到飯堂工作。和其他地方不同的是,她覺得這裡的員工都對她都挺客氣的,中途她緊張地打碎了一個碗,也沒有人責罵她,還有人關心地問她有沒有弄傷,這讓她倍感溫暖,於是更加勤奮小心地工作。
她想:也許周圍的人都知道她是關係戶,所以才對她特別好,為了自尊心而拋棄這份工作是不可能的,畢竟她已經走到窮途末路了,如果再沒有收入的話,她就得在路邊討飯了!光問女兒要錢花,她又拉不下這張老臉來。還是沾著女兒的光,靠自己的勞動換點錢吧。
中午,元果果到飯堂吃飯的時候,特意去看母親。朱玲玲顯得很不好意思,怕別人看到,會說閒話,忙驅趕女兒離開。元果果對母親說:“下班時給我電話。”
朱玲玲下班後,也不知道是忘了這件事,還是故意不想聯絡元果果,她一走出飯堂,就往附近的公交站走。她手裡拎著一個袋子,袋子裡好像是盒飯。
“媽——”元果果遠遠地就叫住了母親。
朱玲玲停住了腳步,她沒想到,居然會這麼巧,在路上碰到女兒。
“你手裡拿的是什麼呀?”元果果問。
“晚飯。”
“怎麼不在飯堂吃完了再回去?”現在天都黑了,還忍著飢餓打包回家,也太奇怪了!
“我中午吃多了,現在還不餓。”
“拿回去都涼了,不好吃了,而且,放久了的飯菜,吃了對身體不好。”
“沒關係的。”
“正好我還沒吃,一起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