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細劍 (第2/2頁)

“可是…”

平四一時沒想到好的說辭,卻聽李尋歡道:“沒有可是,你說你殺了梅花盜,若得不到他們的承認,誰會相信這是真的?他們隨時可以再找一個梅花盜出來,來證明你們說的是假話。”

平四的臉色霎時變的很難看。

李尋歡毫不在意道:“你若想成名,最好先明白這道理,否則你就會像我一樣,遲早還是要變成梅花盜。”

平四怒道:“你的意思是,我若想成名,最好先學會聽話,看眉眼高低,是嗎?”

“一點不錯,只要你時刻謹記,將出風頭的事都讓給大俠們,他們就會認為你是個可造之材,再過個十年二十年,等大俠們進了棺材,就會輪到你出名了。”李尋歡嘆道。

這真的是再正確不過的道理。

只可惜身上尚有稜角,對江湖滿懷期待的少年豪傑平四,哪裡能接受這樣的歪理。他一柄長劍出鞘,劍身通體纖細發紅,是他綽號麒麟劍的由來。

所有細劍,俱都走靈巧的路子,必然不會勢大力沉,劍劍悍不畏死,究其原因,是不夠粗。是以往往忽左忽右,這邊三下那邊三下,偶爾中門發力,不至一下子就暴露短處。

若是大開大合的女子…也不一定就是女子,只消是走這種路子的,遇到這樣的對手都十分頭疼,因為太細,兵器夾不到。

上述真的是劍道。

而小李飛刀並不是大開大合的刀法,它簡直妙到毫巔,說射你左手無名指的指甲,就一定會射中它。

是以平四出其不意的一劍,若羚羊掛角,無跡可尋,但一柄飛刀,偏偏射中他的劍尖,震的平四長劍脫手,劍身發出一道輕盈,隨即斷成兩截。

屋裡霎時雅雀無聲,靜的呼吸可聞。

一刀之威,恐怖如斯。

若夏想在這裡,一定會勸平四,往後練劍,還是練柄粗的,細的太容易斷。而李尋歡不是夏想,他只是道:“你們走吧,我無意殺人,但我也該走了。”

他不知龍嘯云為何未歸,但三天時間,足以夏想逃出保定,這便夠了。他自然無需再被一群蒼蠅圍著,若非田七他們先一步走了,也許斷的就是田七的金絲加藤軟棍,亦或是趙正義的腿。

李尋歡起身出了房間,無人敢攔。

另一邊。

手工夏真的從未如此一絲不苟過,幾個時辰下來,他的手依然穩定,不見絲毫抖動,如果用這樣一雙手來打和)手諧)衝,大抵能衝昏頭腦。

授他加藤鷹指某種指法的泛稱)的扶桑老人曾諄諄教導他,要在穩定中求變化,但穩定是第一要義。是以夏想的手便穩的不行。

天光微亮,第一張人皮面具終於做好了。

夏想戴上之後,便似完全變了一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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