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個人,說了兩句大實話。”
李南方不知道,就在他即將崩潰時,看似隨便一伸手,就能把他掐死的楊逍,怎麼忽然轉身離開了。
那種讓他倍感絕望的壓力,也悠忽散去。
他搞不懂楊逍為什麼要放過他。
但他不會去問。
問別人你為什麼不殺我的行為,就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傻逼行為。
可這並不妨礙,李南方心思電轉,猜測楊逍的來歷,以及為什麼要放過他。
從而忽略了楊逍這番話,只是出於自吹的本能,回答這個問題。
楊逍忽然轉身。
他明明只是轉了下身,可卻從三米外,悠忽到了李南方面前。
就像一個不該存在的鬼魅。
卻又真實存在著。
僅僅這個速度,就徹底打消了李南方與他決一死戰的念頭。
真要那樣,他會死的很慘。
再次,鼻子幾乎貼著鼻子,讓李南方再次嗅到了他的如蘭氣息:“你也覺得,你的名字比我的好聽,你長的比我還帥?”
李南方還沒回答,就聽林依婷大聲叫道:“他的名字,絕不如你的名字好聽!他的人,也比不上你帥!李南方,你快點這樣說,快點!”
林依婷恨死了李南方。
恨不得喝他的血,吃他的肉,抽他的筋,扒他的皮。
再把他挫骨揚灰,永世不得超生。
但現在她卻迫切的希望,李南方能按照她所說的去做。
就因為她倔強的否認,楊逍一點都不帥,結果就落到了這個下場。
只要看到那隻被釘在車蓋上的哈士奇,林依婷就想嘔吐,怕的要死。
所以她希望,李南方千萬別重蹈她的覆轍。
不就是誇楊逍的名字好聽,說他人長得帥嗎?
只要他能放她走,哪怕讓林依婷在三年內,總是這樣誇他也行。
林依婷並沒有意識到,她在明明恨死李南方時,卻又不想他重蹈覆轍的行為,是相當矛盾的。
可能是因為在她的本心裡,李南方再怎麼該死,但終究是個人吧?
她也是個人。
在無法抗拒的危險面前,能屏棄前嫌,團結起來一致對外,從來都是人類的共性。
李南方眼珠一動,用眼角餘光掃了眼林依婷,才對楊逍說:“我的名字——”
楊逍又開始笑了。
他非常喜歡李南方在他的強力威脅下,不得不屈服於他的感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