嘟嘟將家裡能告狀的長輩,全都告了個遍。
他頂著頭上的兩記糖炒栗子,放下小手的時候就能看出來,兩個紅色點點,很明顯。
像是小鹿長出一對角。
小五抱著肚子哈哈大笑,只要是自己家裡人欺負了嘟嘟,他都不管。
但是外人不能欺負嘟嘟。
比如今日文鈺跟嘟嘟搶餅乾,小五就幫著嘟嘟。
嘟嘟告狀,這件事情以聖寧咬牙切齒地道歉、並且罰站5個小時而告終。
貝拉說的是:“不許動,就這樣站著!鼻子貼著牆站著!”
嘟嘟頭上的紅點擦了藥,很快就消下去、不疼了。
可是聖寧還要站好久好久。
她憤憤地盯著嘟嘟,而嘟嘟沒心沒肺地大笑著,還總是在她身後來來回回跑著,屁顛屁顛的。
口中得瑟地喊著:“來打我呀!你要是鼻子離開牆壁,我就去告訴沈園長!”
邇邇輕嘆了一聲,小五也跟著搖了搖頭。
以他們對聖寧有仇必報的性格的瞭解,嘟嘟這回算是把聖寧徹底得罪了!
果然,也就是從這一天開始,寢宮熱鬧了——
“嗚嗚~啊~嗚嗚~皇爺爺救命~!聖寧姐姐要殺我!”
“救命啊~嗚嗚~三皇叔,三皇叔,嗚嗚~聖寧姐姐在我浴缸裡變了好多青蛙!”
“皇奶奶快來幫我!嗚嗚~皇奶奶,沈園長,聖寧姐姐打我!”
諸如此類,遠遠不絕於耳!
小五給嘟嘟起了個外號,叫做告狀大王。
他也給聖寧起了個外號,叫小魔女。
這樣有“樂趣”的日子,過了20天,大家終於換上漂亮的禮服,精心打扮之後去參加俱樂部的婚禮。
去俱樂部的路上,貝拉還認真對著聖寧道:“不許再找嘟嘟麻煩,聽見沒有?”
她也是頭疼的很。
才20天,聖寧罰站的那面牆前,像是給木地板拋光過了一樣,很明顯的兩隻小腳印,怎麼擦都擦不掉了。
偏偏聖寧找嘟嘟麻煩,都找上癮了。
嘟嘟也是可憐,他又鬥不過聖寧,如果不大喊告狀,就只有挨欺負的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