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嘟嘟基本上都是放養的,不滿三歲也沒在北月念幼兒園,因為年紀小,也沒教他讀書寫字。
好像之前在這裡的時候,傾慕是教過嘟嘟寫他自己的名字:長生。
所以嘟嘟回去之後,有事沒事就會拿著小石頭在花園裡寫長生。
納蘭庭問誰教他的。
嘟嘟就會咧嘴一笑:“三皇叔!”
所以,嘟嘟對於傾慕是有印象的。
對於寫字,也是有天分的,時隔那麼久他都能記住,並且從未寫錯過。
等了好一會兒,一杯咖啡早已經喝完了。
小五全都說對了。
他興奮地對著傾慕道:“三哥!我自己寫一個,你幫我錄影,幫我錄!
把我拍的帥一點,然後發給珍珍!”
貝拉撲哧一笑。
傾藍也笑了。
傾慕放開他,拿著手機道:“好,你來吧!”
結果,小五明明是按照剛才寫了幾遍的順序來的,卻偏偏寫成的字不如傾慕握著他的手寫出來的好看了。
但是在別人眼中,他能將“珍”字寫的這麼好,已經不容易。
小五急了,道:“你們玩去!你們玩去!別管我!”
他重新撩過一張紙,一個人刻苦練習。
一雙眼,炯炯有神,眉宇間凝著的執拗,堅固又可愛。
傾慕笑著道:“好。”
側過身,他立即過來跟傾藍打招呼,兄弟倆走到一邊沙發上說話去了。
邇邇跟聖寧始終不曾離開過小五,一直在小五身邊給他加油打氣。
整整一個小時過去了。
小五將“珍”字練的特別純熟,真的非常好看了。
他望著眼前的人:“大侄子,行嗎?”
邇邇用力點頭:“行!”
他又望著聖寧:“大侄女?”
聖寧立即道:“好看!小五叔寫的最最好看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