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嘩啦嘩啦!”
“噗!”
拖拽著勐虎屍身來到小溪邊的何晨,將臉上的虎血洗乾淨後,看向了自己的衣服。
原本洗得乾淨的衣袍,如今全都是鮮血,甚至此時此刻,衣襬上都還在往下滴血。
......
此前,何晨飛刀入虎腦,勐虎當即斃命之後,驟然死透的勐虎,整個身體立刻軟倒,整個壓在了何晨的身上。
該說不說,要不是何晨反應及時,迅速一躲,躲過了卡在勐虎脖頸之中的長刀,搞不好無傷殺了勐虎的他,就要被勐虎的屍體砸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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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就算身上沒受傷,從血泊中爬出來的何晨,也已經渾身沾滿了虎血,乃至頭髮與面目都被湖了個全乎。
他這身被虎血毀了的衣裳,還是此前出銀子讓臨巒縣那個店小二給他買的呢,現在這樣子,顯然是洗不乾淨了:
“不吃野豬肉了,又是襲擊我,又是毀我衣裳,今天就吃了你!”
“呼~味道還是差了點。”
吃了六斤虎肉的何晨終於停下,擦了滿是油漬與黑灰的嘴巴,滿足地呼氣感嘆。
當講不講,老虎雖然難打,但是它的味道確實不怎麼樣。
肉質粗糙不說,放完血,下了重料,也還是有股子酸味兒。
這個味道,別說與鹿肉比,就算是和野豬比起來,似乎都差了一些,至少,不合何晨的口味。
當然,凡是烤製出來的虎肉,何晨仍然全都吃了,沒有浪費一點就是。
畢竟肉多是肉多,吃不了是吃不了,但是烤好了不吃,那就是完完全全的糟蹋食物了。
不過,這頭勐虎是真的大,只怕得有將近八百斤。
何晨所吃的那六斤肉,僅僅只是削了它身上一小層而已,被他專門剔下來的肉看著幾乎沒少。
“噼裡啪啦!”
骨頭相撞的聲響中,何晨將剃得乾淨的虎骨連同虎皮一同帶上,光不留丟地朝著山坡走去。
虎皮不用說,價值非凡,而虎骨也是能夠入藥的貴重之物,何晨肯定要將之帶回的。
如此巨大的勐虎,僅僅這一副剃淨了的虎骨,都有差不多一百五十斤重了。
至於那一整頭的野豬,以及剔下來的大片虎肉,就只能留在這小溪邊上,讓過路的其他野獸吃掉了。
沒辦法,天色愈熱,肉不處理確實留不住。
何晨回到山坡上穿好衣服,將各種東西往馬背上裝,準備現在直接出發。
結果,其他東西都還好,但是等何晨想將虎皮虎骨放上的時候,一直聽話的白馬驟然不安地躁動,害怕得一個勁抖擻身子。
“唏律律!”
“誒誒,怕什麼!”
顯然,勐虎的氣息,讓馬兒根本不敢這些勐虎身上的部件靠近。
甚至已經洗乾淨虎血的何晨,都能讓馬兒明顯惶恐,一翻身上去,白馬的腿就軟了。
看這幅架勢,別說將虎皮虎骨放在馬背上馱回去,就算是何晨想上馬騎行都不行。
努力了幾番之後,何晨索性不勉強了,東西往馬背上一扔,自己背上虎骨虎皮,牽著韁繩自行往走路。
反正這山路上本也不能縱馬,這馬兒的作用也就是馱東西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