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喂,魏導啊!”
“你給我發來的詞曲,我都看過了。”
“可以啊,不愧是天才導演,寫歌也有一手!”
“那歌詞甜的,看得我心裡的老鹿都亂撞了起來。”
“音樂工作室我已經聯絡了一家!”
“大呲花音樂工作室!”
“別看這工作室名字很奇怪,但是水平非常的高,在業內很出名的!”
“這麼多歌,編曲可能要兩個月才能搞定!”
“到時候劇組應該也差不多殺青了,剛好讓演員進棚錄歌!”
一大早,魏來就接到了白拓的電話。
那七首ost,魏來花了一週的時間就扒了出來,然後發給了白拓。
實際上,他扒出來的譜子很簡略,也很粗糙,基本上就只有個旋律和和絃節奏啥的。
不過白拓也是外行,不懂音樂。
他就只看得懂歌詞。
而歌詞這塊,這幾首歌還是可圈可點的。
特別是《遇到》和《惡作劇》。
“我想我會開始想念你,可是我剛剛才遇見了你。”
“我懷疑這奇遇只是個惡作劇。”
“我想我已慢慢喜歡你,因為我擁有愛情的勇氣。”
“我任性投入你給的惡作劇。”
無疑,這些歌很契合《惡作劇之吻》這部劇的劇情。
至少對詞部分,白拓是很滿意的。
這就夠了。
至於曲這塊,交給音樂工作室去完善編曲就行。
這畢竟是一部電視劇,劇情內容才是主要抓的重點,至於ost這塊,實際上是不強求的。
有就行!
以白拓的眼光,他當然是看不出來,這些歌能夠在電視劇播出後爆火。
他只是覺得,魏來能自己寫歌,而且寫的還不錯,這能為劇組省下一筆錢,是好事!
當然,這也就讓魏來利用資訊差,又賺了一筆。
這些ost,版權註冊是在魏來的手上,而不是光線影視。
他只是無償將這些ost授權給《惡作劇之吻》劇組使用而已。
以後光線影視也不能在未授權的情況下,使用這些歌曲。
白拓壓根就沒想過,這些歌能夠脫離《惡作劇之吻》獨立爆火。
所以他只和魏來簽了一份,《惡作劇之吻》這部電視劇授權使用這些歌做ost的合同。
並且沒有任何補充合同。
也就是說,只有這部劇內,這些歌可以隨意播放,在劇外任何地方,光線影視都不能用。
除非,他們找魏來交版權費,買額外使用權。
其他的人也是如此,甚至包括演唱的趙露和羅戈,如果想要用這些歌商演,也要交版權費。
可以預見,等《惡作劇之吻》播出後,這些ost一旦火了起來,那魏來收版權費,就能收到手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