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當時你們在哪裡?是在大宛,還是龍熙?”三公子急急問。
“龍熙京郊的一個小村莊,叫胡樓!”沈千尋篤定的答,這個倒一直留存在前身的記憶裡,因為古代沈千尋在那裡住了好多年。
“這麼說來,確實是我想多了!”三公子說,“既是披麻戴孝,必是自己的親孃!而所住之地,又離大宛那麼遠,姐姐孤身一人帶著孩子,如何能長途跋涉到那裡,看來,真的不過是一個跟姐姐一樣命苦的女子罷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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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你們這個時代,這樣的苦命女子,應該還有很多吧?”沈千尋大為感慨,古代男尊女卑,女人就出不得半點差錯,一旦跟錯了人,根本就沒有翻盤的機會,就像當年的宛真,為了養活女兒,到最後仍不得不操起那皮肉生意,因為除了賣自己的身體,沒別的路好走,不像現代女人,就算被棄,依然有地方賺錢。
“你們這個時代,是什麼意思?”三公子不解的看著她,“你這樣說,好像你跟我不處一個時代似的!你是天外飛仙嗎?”
“口誤!”沈千尋擺擺手掩飾過去,“我是想說,女人被限制,不能拋頭露面做事,衣食所需均要伸手向男人討要,同樣為人,無形中便矮了一層,若是女子也可以像男子那樣,出仕為官,為商作賈,那日子就好過多了,男人不好,就踢到一邊去,反正又不指著他們吃喝,誰怕誰啊?”
她是有感而發,同時,也是提醒自己,不要忘記自己是現代女性,獨立堅強,斷不能為一時情傷,便這麼萎靡不振,可她沒有意識到,自己說出的這番話,在這個異時代來說,有多麼悚人聽聞。
三公子結口結舌,半晌才道:“尋丫頭,你這番話,真是……”
“怎麼了?”沈千尋沉浸在自己的小情緒裡,沒發現任何不妥。
“沒什麼。”三公子輕咳一聲,說:“我突然發現,剛剛我的那番假想,純粹就是胡思亂想,我姐姐一手帶大的女兒,斷不會像你這樣的性格!你和姐姐在容貌上有五六分相似,但在性格上卻是天地之別啊!”
“嗯,說的不錯,你姐姐若是我這樣的性格,死的肯定是那負心男了!”沈千尋輕哧。
“那是一定的!”三公子點頭,“可惜,我母親那樣的人,也養不出你這種性格的女兒!”
“我覺得乾孃很有主見啊!”沈千尋說,“也夠強硬!”
“那是因為姐姐離世,她才改變的!”三公子說,“以前她再溫順不過,父親若瞪一下眼,她便連一句話也不敢說了!可姐姐的死,令她顛狂憤怒,再不將父親瞧在眼裡,以前她連跟父親吵架都不敢,可是後來,敢拿著刀子跟父親拼命!唉,這麼多年,總算吵夠了,母親一度精神崩潰,到現在也沒完全康復呢!”
“我瞧她好像沒什麼問題啊!”沈千尋說,“頭腦清晰,手腳麻利,跟我說話時,有條有理,很正常啊!”
“正常的人,哪有那麼多話啊?”三公子苦笑,“她沒發現,她是個話癆嗎?嚴重的時候,就算對著花草樹木鍋碗瓢盆,她也得說上一整天呢!姐姐的事,她都不知跟人講了多少遍了!那些鄰居的耳朵都聽得起了繭,後來人家見到她就跑,她便扯著我和父親說,還說大家都不願意聽她說話!”
沈千尋嘆息:“竟然是這樣!”
“怎麼?你總不會沒發現吧?”三公子問。
“沒太注意。”沈千尋說,“我平日很少說話,聽她嘮叨,倒也不覺得煩,反覺得有趣!”
“看來,這倒真是你們的緣份了!”三公子笑,“我是他的兒子,都受不了她那嘮叨勁兒!好了,不說了,我來做菜,你到外頭休息一會兒,等她回來,便可以吃晚飯了!”
沈千尋說了這會兒話,也覺得有些乏,便去外頭小憩了一會兒,隱約覺得有點冷,便把三公子的夾袍裹在身上,這時有人上門看病,見沈千尋穿著醫館的衣服,便坐到她面前傾訴病痛之苦,沈千尋本身就是大夫,自然也對症下藥,等那個病人抓了藥走掉,她這才回過神來。
“那個……對不起!”她向三公子道歉,“我剛剛幫你坐了一回診!”
“這有什麼對不起的?”三公子笑,“我正說要招個夥計來幫忙,如今你既然來了,若不嫌棄的話,就在我這小醫館屈就幾天如何?也省得你整日神思恍惚的晃盪!”
沈千尋眨眨眼,半晌,緩緩回道:“是個好主意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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