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嗨,還沒有見過真正的趕屍人,你可以介紹我們跟你那位朋友認識下,或許我們還可以成為好朋友也說不定呢……”崔明伏這傢伙的嘴巴,若是一開啟,便閉不住了。崔明麗見狀便輕輕地咳嗽了一聲。
但是陸七八卻也拒絕了他所說的話,“哎呀,你可別啦,趕屍裡面也分很多派系的,我這個朋友的那一派,可不是什麼善茬兒子。”
這趕屍也分為“三趕”和“三不趕”之說。凡被砍頭的,須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,受絞刑的、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。
理由是,他們都是被迫死的,死得不服氣,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,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,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,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,甚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里。寫成一個“巫”字取而代之。
凡病死的、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、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。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閻王勾去,法術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裡喚回來;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“被替代”的纏去了。
而且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,若把新魂魄招來,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!另外,因雷打而亡者,皆屬罪孽深重之人,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,這兩類屍同樣不能趕。
趕屍原本只趕死在戰場上的屍,發展到後來,老司也幫那些被官府冤枉殺死的人趕屍回鄉。
“辰州符”趕屍的地域範圍往北只到朗州不能過洞庭湖,向東只到靖州,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,向西南可到雲南和貴州。傳說,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國轄地,再遠就出了界,即使老司也趕不動那些殭屍了。
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後,各州府縣衙門都奉刑部的批文處決死牢裡的死囚。本地的死囚處決後自有其家屬收屍埋葬,而欲將被處決的客籍死囚搬運回故里,通常一具屍首需要請四人抬運,花費較大,而請老司趕屍返鄉則相對費用少,並且可以保證中途不腐不臭,而被抬之屍一天以後就可能腐爛。
一般臨刑的前一天,客籍死囚的親屬和同鄉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,都會湊一些銀子給他們請來的老司慣例是各著青衣和紅衣的兩位),買好一應物品。
行刑當天,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幫忙的人都要在法場外等候。午三刻,刀斧手手起刀落,死囚人頭落地。
一等到監斬官離開法場,紅衣老司即行法事唸咒語,助手幫忙將被斬的客籍死囚身首縫合在一起,在由青衣老司將辰砂最好的硃砂)置於死者的腦門心、背膛心、胸膛心窩、左右手板心、腳掌心等七處,每處以一道神符壓住,再用五色布條綁緊。
相傳,此七處是七竅出入之所,以辰砂神符封住是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。
之後,還要將一些硃砂塞入死者的耳、鼻、口中,再以神符堵緊。相傳,耳、鼻、口乃三魂出入之所,這樣做可將其留在死者體內。
最後,還要在死者頸項上敷滿辰砂並貼上神符,用五色布條紮緊;再給死者戴上粽葉斗笠封面而戴)。諸事辦妥,紅衣老司念畢咒語,大喝一聲 “起!”客籍死屍便會應聲站起……
又傳,自從苗族的七宗七族自大江大湖遷來濮地的崇山峻嶺之後,他們失落了 “五里大霧”的法術,卻創造了煉丹砂的技法。一般說來,老司趕屍除須用祖傳的“神符”外,也萬萬少不了丹砂。
這丹砂以辰州出產的最好,因而也叫辰砂。而那趕屍之術,原叫 “辰州辰砂神符法術”,只因名稱太長不好念,就簡單地叫成了“辰州符”.
“那你的那位兄弟是哪個派系的呢?”崔明伏又接著問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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