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此的喪葬方式,我當真是沒有見到過,因為並沒有看到任何和靈柩有關係的東西,只有這麼披麻戴孝的幾個人,行走在這墳塋的周遭,中間有一位穿著白色長袍的人,才最為顯眼。
只是一身白袍的人卻定定地站在了那邊,沒有絲毫的舉動,並且還帶著帽子,無法確定性別,並且這一遭人究竟為何站在這裡,還讓人不僅疑惑起來。
“爸爸哎……”那些用鐵鍬在扒拉著墳塋的人,一邊哭一邊在幹著活兒,但是這顯然不是再給那墳塋填土,倒是很明顯地在往下扒拉土,而且從外觀上面看這墳塋,並不是一座新墳,很明顯是一座舊墳,這又讓人不解了起來。
周遭的披麻戴孝之人在忙的熱火朝天,但是那位身著白袍之人卻站在了那邊,定定地看著這一切,並沒有任何的舉動,這不由得再讓人疑惑。
“這好像是撿骨葬……”崔明麗悠悠地說出了這句話,我看向了她。
“撿骨葬”這三個字,我在《陸判手卷》當中自然是有提及的
撿骨葬,是復葬形式之一,中國閩南人、壯族人和部分廣府人及客家人、浙南人的葬俗。在人死入土安葬三年或五年,甚至更久以後,重新起死者遺骸之殘骨於地下,另再埋葬。
但是這種作法需要注意的一點便是,要待人體軟組織完全腐爛和分解後,再開啟棺罌、撿 骨,用白酒洗淨,然後按人體結構,腳在下、頭在上、屈體、裝入陶罌當中,這陶罌是一種罐子,俗稱“金罌”。
蓋內寫上死者世系姓名,重新埋入地下。這種二次葬,亦稱為“洗骨葬”或“撿骨葬”。只是這種喪葬方式也是簡化而來的,在更為古老的年代,這種喪葬方式則更為講究:
人正常死亡者,以薄木或木疏鬆的材料為棺,淺理入土一二尺,以使屍體速朽。三、五年後,這裡需注意,只取單數的年頭,子孫擇日揭墳開棺,將屍骨腐肉洗淨,按坐姿置骨架於高約二尺,直徑一尺的陶製陶甕內,俗稱陶甕為“金壇”,稱裝骨於金壇內因為“撿金”。
金壇內以硃砂灑於骨上,並書死者姓名、生卒年月,封蓋深埋於家族墓地,立墓碑。如非正式死亡或夭亡者,亦作二次墓,但不“撿金”,也不立碑。
苗族葬俗便是民間實行多次葬的形式,即初葬後,待棺木朽爛,再備新棺,殮骨復葬,俗稱“翻屍”。經多次翻屍,直至撿不出屍骨為止。
長江口部分地區漢族葬俗,死者入葬三年開棺拾骨,以被單罩於棺上,意為鬼怕光亮,防其逃遁。然後由撿骨老人將腐骨拾入瓦器內,蓋上紅紙,外面用石灰密封埋入深土中。
撿骨葬是南方百越人的古老葬俗之一。戰國時期的《列子》及《隋書》等史籍,都記載了古代百越人居住地區的一些二次撿骨葬習俗。
這種方式,曾經流行於廣大的中國南方地區,壯族、閩南族群和部分廣府人、客家人、溫州人等。現在中國南方的壯族、臺灣、琉球、東南亞部份地區、馬達加斯加馬拉加什人仍使用這種特殊的葬禮方式。
“爹爹啊,爹爹啊……”那些披麻戴孝的人,在用鐵鍬從墳塋之上剷土的人個個兒都在嚎啕著,只是那位身著白袍的人從頭到腳把自己都包裹的嚴嚴實實的。
此人靜靜地立在了當下,如此的場景和現在的氣氛著實不搭,總之,面前的場景傳遞出一種濃濃的詭異的情緒,我只是看在了眼睛裡面,頓時覺得周身涼風陣陣。
“那個穿著白袍的人?”我心下疑慮,便不由自主地把頭轉向了崔明麗。
崔明麗則深吸了一口氣,緊接著沉思了一下,“那個好像就是一位撿骨師。”
“你們這倆孩子,在看什麼呢,趕緊走了,你們侯伯伯還等著咱們呢……”老媽衝著我和崔明麗大叫了一聲,我和崔明麗趕緊把我們的目光給收了過來,緊接著便跟著老爸老媽,朝著火葬場大門口的方向走了過去。
我們z城的郊區,只有這一家火葬場,因著年頭有些久遠的緣故,所以整個火葬場的牆壁都有些斑駁,並且單單這些場景,便給人了一種近似於斷壁殘垣的感覺。
只是看到了這些,就讓人覺得後背上面吹來了陣陣的涼意,但是火葬場裡面的設施仍舊齊全,而侯伯伯兒子的屍體,便停放在了火葬場一邊的“殯儀館”當中,並且與這“殯儀館”相對的地方,便是那“油庫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