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 章 反擊十四)
在所有人的不看好中, 日子終於來到了開庭的那天。
雲柔和沈知秋走進城邦法庭的那一刻,正好碰見了李營。
“沈律師,真是後生可畏啊!這麼年輕就單獨出來打官司, 優秀, 優秀!這勢不可擋的樣子, 看著怪嚇人的。待會可要讓著我點兒啊。”李營陰陽怪氣的說。
那語氣, 任誰都聽得出來他是在諷刺。
諷刺沈知秋不知天高地厚, 居然敢跟他打官司。
“呵呵,是我們的我們一分不讓,不是我們的,咱也不多求。李律師,你那麼有經驗, 還需要我說這些?”沈知秋絲毫不退步, 正面就懟了回去。
那李營聽後,依舊笑嘻嘻的, 一副大前輩包容後輩的樣子,不作回應。
故意襯得沈知秋好似不懂禮貌。
實際上,李營站在這裡, 就已經覺得這場官司他贏定了。
他這幾天又打點了一些關系,就憑他的人脈和工作經驗,一切簡單至極。
區區沈知秋,一個小丫頭片子, 又有何懼。
分分鐘解決罷了。
他現在之所以在這裡, 不過是走該走的流程罷了。
人陸續到齊後,終於開庭。
城邦法院首先陳述了王秀華的犯罪事實,宣佈指控王秀華為聚眾鬥毆罪和詆毀他人名譽罪。
然後開始質證環節,將王秀華歐打人的錄音, 以及現場懸掛雲柔私密照等等照片,呈了上來。
不過,即使這些罪被展示上來,李營還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。
“法官先生,我不認可指控,我方僱人是事實,但是,結果卻未構成犯罪。首先,雲柔作為當事人,現在不正好好的坐在庭上嘛?並沒有受到傷害!其次,當時,雖然我方人數眾多,但現場的結果顯示,受傷的全是我方人員。包括我方當事人王秀華,被帶走時,也被雲柔控制的。所以,基於結果,雲柔並沒有受到傷害,反而是我方傷亡慘重。”
接著,他拿出一打資料。
“這些,是我方與助理小潔和雲柔方的通話截圖。這些通話記錄都是在事件發生之前産生的。那段時間,雲柔處於一個失蹤狀態,我方當事人作為公司管理者,依照職業操守,要求助理小潔瞭解雲柔行程並報備,然後就她不負責的工作態度進行批評。雲柔在知道這個批評之後,心存不滿,於是打電話言語激動,刺激我方當事人,因此導致,我方當事人産生動機。所以對方當事人雲柔,也有一些責任。而她不是第一次,這樣刺激我方當事人。”
李營又甩出一些資料,上面全是雲柔要求換經紀人的資料。
“我發當事人性格比較直爽,多次受刺激之後,才有了動機。但是,並沒有並雲柔造成實質傷害,反而雲柔被我方多人造成傷害。這些傷害,我方本來想追究雲柔責任,但是因為我方有錯在先,願意自己承擔。因此,基於雙方都有錯誤,我建議,雙方各退一步,互相道歉,了結此事。”
李營霹靂吧啦說了一串,極力撇清王秀華的責任,強調雲柔的過錯。
而且,一再說明,雲柔無傷,而王秀華和其他人,反而受傷嚴重。
然後再裝出不追究雲柔責任的樣子,想要混淆視聽。
“我方不同意。”沈知秋站起來,“對方張口閉口都是怪罪我方當事人。卻對被告故意曝光我方當事人私密照一事,隻字不提。”
她提聲:“難道聚眾鬥毆時,我方正當防衛也有錯嗎?現場加上王秀華一共106個人,這麼多人,對我方當事人發起攻擊,如果我方當事人,不反擊,不防衛,那豈不是早就命喪當場?”
沈知秋轉身鄭重對著審判團,“法官先生,我方當事人雲柔,在報警之後,出於對社會公共安全的考慮,採取了一些手段,嚇唬犯罪嫌疑人,避免他們逃竄到公共區域,危害大眾生命安全。我想我方當事人貢獻出了一個普通城邦公民的責任感和使命感,非常符合城邦倡導的精神!”
沈知秋有理有據,一一駁回李營的詭辯。
但,李營不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