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10 章 胤礽送筆
110、胤礽送筆
最後22萬字完結, 對胤礽而言不算什麼難事,畢竟是小黃文,主線簡單得很。只是可惜老九提供得那麼素材居然沒有用武之地, 胤礽可惜地看了眼那本對自己而言代表靈感的素材冊子。
算了, 反正他也不想沒完沒了寫小黃文,他的目的是封神, 小黃文離封神之路實在太遠,早點回歸正道對他而言也是好事一件。胤礽心下想著,卻不知京城有多少人盼著他的小黃文長更不斷呢。
說不定裡面就有發家致富的財路啊!
現如今,時間尚短,但是已經有不少人透過製造肥皂找到一份營生,甚至還有商隊不顧冬季即將來臨跑到草原上收集油脂和堿去了。但凡有眼光的人都能看出來肥皂市場巨大, 不管做出多少來都能賣出去,限制它的産量就是油脂和堿, 恰好草原上會有大量牛羊無法過冬, 運回來,就是錢。
想當然,此刻的胤礽還是想不到那麼遠的,拿著兩支自來水毛筆迫不及待到了乾清宮的正殿中:“阿瑪,給你看樣好東西。”
不巧, 老三胤祉正巧也在, 看見是胤礽, 立刻盯著他手裡的匣子。喉頭不禁滾動了一下,鼻尖似乎已經聞到了香甜的氣味, 肯定是養身蜜酒。
胤祉看著那幾個匣子,覺得少說也超過300瓶,養身蜜酒對編書工作發揮了大作用, 就是有一點不好,量太少。或許,能夠從皇阿瑪這裡討回去一些。
“老三也在啊!”胤礽看了看胤祉,深覺麻煩上身,有點想退回去。他們兄弟從小在皇阿瑪的嚴苛要求下學習文武藝,除了個別幾個,拉出去學識都不差。但是唯一自命為文人的只有老三,文人喜歡的那些東西他都有著一種狂熱的喜愛,比如說筆。
所以,之前幾回老三去昭仁殿他都是把自來水毛筆提前藏起來不被他發現,更不會在他面前使用的。怕得就是他問自己討要,老三好面兒,然而如果是書或者文房四寶,他可是不講面子的,能磨死個人。
不過來都來了,沒有退回去的道理,他只好硬著頭皮開啟了匣子跟康熙獻寶:“阿瑪,您看這兩支筆算不算稀罕物?”
康熙聞言詫異,兩支筆算什麼t稀罕物,不過既然是保成送來的,當然要誇上一誇的。仔細看了一眼,說道:“是兩管好筆。”
至於好在哪裡?
康熙也說不上來,看了一眼桌案上林林總總掛著的一溜筆,康熙覺得似乎還是自己原有的筆用得更順手,更溫潤。
“哈哈,阿瑪,你用用看,筆裡面另有玄機。”胤礽自然看出來康熙沒看出自來水毛筆好在哪裡,只不過隨意應和自己而已。忙拿起一支,塞進他的手裡,“試試看,絕對讓您大吃一驚。”
想當初,他第一回用這種不用蘸墨汁的筆也極為驚嘆的,現在就想看皇阿瑪吃驚地模樣。
“哦,既然保成這麼說了,姑且試上一試。”說著,康熙拿起了筆,立刻感覺到觸感不太對勁,筆杆是金屬仿紫竹的,看著是紫竹筆管,甚至摸著也有點竹管筆的觸感,然而溫度是不會騙人的。竹管筆和金屬筆杆在握上後的溫度是不太一樣的,越老越畏寒,康熙感受尤為明顯。
不由地,湊到眼前仔細看了看,確實是紫竹筆杆,怎麼摸著就不對勁呢?
“阿瑪寫兩個字看看?”胤礽在旁提醒,就他看來,自來水毛筆做工最差的就是筆杆,完全沒必要仿紫竹筆杆的模樣,樣子是對了,但觸感上總有些許不同。另外,乍一看仿得很真,卻不能仔細打量,紋路太僵硬刻板了。與其這樣非馬非驢,還不如直接就用亮晶晶的金屬外形呢。
康熙聞言,沉吟片刻,心裡有了想寫的,就要蘸墨卻被他的好大兒給攔住了。
“不用蘸墨,阿瑪直接寫就是了。”胤礽等的就是此時此刻,“這支筆可以寫很多字都不用中途蘸墨。”
果不其然,在康熙眼中看到了震驚地神色,胤礽心中滿足,退到旁邊等候皇阿瑪見證奇跡的時刻。這時,胤祉卻撲了上來,眼睛盯著毛筆尖,似乎要從中看出端倪來。
康熙吃驚過後,大手一揮在紙張上一氣呵成寫下了八個字——皇圖永固,舜雨堯風。
果然中間沒有出現任何滯澀之感,讓他的眼睛微微凸出,居然一下子寫了八個字,要知道毛筆能夠吸附多少墨水一看筆頭就知道了。手上這支毛筆的筆頭纖細,用毛不算多,按理吸附寫兩個字的墨汁量都困難,怎麼可能讓人一口氣寫下那麼多字。
“阿瑪不信可以繼續寫寫看,至少寫上千字不用中途蘸墨。”胤礽繼續說道,千字,當然是他的保守估計,按照大字來計算的,不然兩三千字是沒有問題的。
誰知,康熙卻不如他所願,聞言微微一笑撂下筆:“老了,一口氣寫上千字怪累的。”
他當然看出兒子顯擺的意思,然則,人越老越是老小孩,偏偏不願如保成的意。要是以前,肯定會裝作沒有看出來,趁機大大表揚保成一番。
“哦,那……”胤礽仍然覺得口說千遍不如眼見一遍,正說自己寫給皇阿瑪看,一旁的胤祉早就按捺不住,急忙跳了出來。
“我來寫。”
在康熙寫字時,胤祉就格外仔細觀察筆尖的律動,發現下墨流暢沒有絲毫滯澀,墨色也十分透亮,雖然如果拿來寫大字有失天然靈韻,但日常使用拿來正好。特別是對他們編書人員,更是急需之物。省去了蘸墨一節,看似差別不大,但如果寫了一天的字,蘸墨對體力的耗費也是相當巨大的。
“也罷,老三代勞吧!”
康熙說完,胤祉就忍耐不住一把抓住筆,想也不想就開始寫了起來。既然二哥說千字不用蘸墨,他直接開始寫千字文,正好省得數了。
隨著天地元黃宇宙洪荒幾個字出現,胤礽悶笑起來,老三也真是的,明明以文采見長的阿哥,偏偏在皇阿瑪跟前寫起了啟蒙讀物。不過寫千字文確實輕省,只是老三想要試探出到底能寫多少字不用蘸墨,恐怕有的寫了,看樣子得寫個兩三遍才行。
普通的自來水毛筆一次是能寫幾百字到上千字之間,但他為了起到震撼的效果特意給換上了專用墨囊,加量的,系統說是能寫上兩三千字來著,具體的還是得看字的大小用墨多少。
但老三得寫上兩三遍千字文是肯的,別說,老三的字還不賴,拿回去等臘月長大當描紅字帖倒是不錯。忙叫停了胤祉:“等等,既然寫千字文,你用朱筆寫吧!”
胤祉愣了愣,木然地接過了朱筆,複又埋頭書寫起來,或者說,他不止在測試,還在用心感受筆尖的不同。寫起來似乎和其他毛筆並無二致,但只要用心體會還是能夠發現不同的。相較於黑筆,朱筆的筆尖更為纖細雅緻,用來寫蠅頭小楷正正好,但是他卻對此有所存疑。
硃砂墨相較於黑色墨汁略有一些滯澀感,下墨肯定不會太流暢,然而,當他下筆之後那種流暢感讓他幾度想哭。還是那句話,如果是練習書法,他肯定會用傳統的筆,但如果是工作,毋庸置疑,手裡的筆是最好的。自來水朱筆在他眼裡,價值遠勝於之前的筆,概因為他從來不會用朱筆練習書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