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最新崛起的潛力作者,李顯拿到的新合同比之前的標準合同好了不少,但跟他預期還有些差距。
放下合同,李顯平靜的道:“訂閱三七分賬我沒意見,版權運營交給網站我也能接受,但是版權期限跟收益這塊我不太認可。”
升級流小說的最大價值在哪裡,隨便找個剛入行的作者都能說的出來。
訂閱確實很賺錢,但是更賺錢的其實還是版權。
作為內容開發源頭的存在,下游還有著影視動漫遊戲等等授權,能改編的東西太多了。
這看似厚道的條件裡,裡面存在的坑可不少。
李顯沒想著靠賣版權發財,但是屬於自己的權益該爭取還是一定要爭取的。
孤峰跟南明離火心照不宣的交換了個眼神。
開公司不是開善堂,他們拿出的合同肯定要利於自己的,李顯要是直接簽下合同那自然最好,要是不願意,他們也做好了重新談的準備。
又沒有誰是傻子,真要腦袋不清楚,也寫不出來成績這麼好的小說。
孤峰不動聲色的道:“嗯,哪裡不滿意可以擺開了談,能坐在這裡,說明大家都是有誠意的嘛。”
李顯衝他笑了笑,“峰哥,火哥,我說這個你們可能覺的我矯情,版權改編現在是大勢,所有書都想盡可能賣出去改編權,我當然也想,但是我覺的不能為了賣版權去賣版權……”
李顯上次看到論壇裡說《鬥神》改編失敗的時候,就對版權改編有了些想法,別人的書他沒有辦法,但是自己的書,以他現在的成績總是能談一談的。
李顯的話明顯讓孤峰和南明離火感覺有些意外,版權開發也是這一兩年才剛剛被資本炒出來的概念,很多事情他們也是剛剛摸索出來一些頭緒,更不要說距離版權開發更遠的作者了。
但是現在聽李顯的意思,他明顯是有一套自己的想法了。
這讓兩人有些意外的同時,對他的興趣也濃厚了許多。
一朝騰飛的作者他們這些年見過的多了去了,但是像李顯這樣有商業頭腦的真的很少。
大多數的作者,甚至連依靠自己名氣進行商業變現都做不到,更不要說其他了。
圍繞著核心的版權開發,三人之間你來我往,一直到臨近中午,三人才面帶笑意的從辦公室裡出來。
在放棄了一定利益的前提下,李顯總算跟兩人達成了一致,談妥了一些關鍵性的問題。
剩下的事情就好辦了很多,李顯準備回去找個專業人士來處理。
拉上自己的責編和主編一起吃了頓飯,聯絡了一下感情。
李顯下午就帶著合同模板飛回了星城,然後找了一個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小有名氣的律所,將這個事全權委託給了他們。
專業的事還是交個專業的人去做,上午的經歷已經給他上了一課了。
跟孤峰還有南明離火聊天的時候,李顯就發現他說的那些東西,他們不是沒想到,但是沒人在意。
現在的版權開發還處於一錘子買賣的狀態。
公司要的是利潤,只要能高價賣出去版權,對方怎麼開發跟公司有什麼關係?
這本書做爛了,我還有其他書,你接著買就是了。
別跟他們講什麼長遠影響,ip泡沫這些,情懷、責任心這些玩意,在白花花的銀子面前,都是狗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