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街公寓的陽臺上,王旭坐著沙發,搖晃著手上的朗姆酒。
在他面前,有一副超清畫面,顯示著卡門的身影。
“安德斯在貧民窟中頗有勢力,不但掌握著貧民窟三分之二的底盤,而且還跟貧民窟的警長稱兄道弟,卡門一個人去救人,怎麼看都是肉包子打狗啊!”
王旭喝著紅酒,有些奇怪的看著眼前畫面。
在他看來,卡門去救人是必死之局,他實在想不出卡門一個人,怎麼從安德斯的賭場裡,當著十幾名小弟的面將人救走。
實際上,卡門自己也想不到,他去救人全憑著心中的一口氣,走在半路上,氣洩了,同樣進退兩難。
安德斯是誰,那是貧民窟的老大,只要你想在貧民窟中討生活,就要在他那交衛生費,不然你就混不下去。
想到安德斯的強大,狠辣,卡門就覺得肩膀上的傷口隱隱作痛。
那是個二話不說就敢開槍的暴徒,喪心病狂的,自己只有一把鐵片磨成的匕首,怎麼跟他鬥啊。
卡門懷揣著匕首,低著頭,走的很慢。
他想過轉身離去,不管巴克與湯姆死活的想法,但是他又放棄了。
卡門知道自己不是好人,打架,偷盜,勒索,搶劫,無惡不作。
可他不是白眼狼,巴克與湯姆二人,是跟他從小在貧民窟長大的朋友,要是沒有他們兩個的幫助,自己的日子一定會難熬很多。
現在卡門還記得,那是個下雪的冬天,很冷。
他帶著妹妹出門乞討,希望有好心人能給他一點麵包屑,他們實在是太餓了。
那是哪年,卡門有些記不清了,在貧民窟長大的孩子,從來不關心今夕是何年,因為他們習慣將每一天,都當做最後一天來渡過。
卡門只記得,那一天,巴克跟湯姆再勒索一個小孩的蛋糕。
那是塊奶油蛋糕,蛋糕上面鋪著厚厚一層奶油,奶油上還點綴著一顆櫻桃。
“你是誰,我們沒見過你。”
“我叫卡門,住在你們隔壁那條街。”
“想不想跟我們混,我們正在招兵買馬,準備大幹一場。”
“我想你們跟我混,讓我來做老大。”
“憑什麼?”
“憑我足夠聰明,跟著我混,我會讓你們擁有很多蛋糕。”
“真的?”
“當然,如果你們同意,我們就用這塊蛋糕,當做我們結盟的見證。”
“怎麼見證?”
“分著吃掉怎麼樣?”
“真是個好主意...”
放棄只是一句話,真正放下的卻是十幾年的同甘共苦,還有曾經的歡聲笑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