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誒?”
“好像每次和你出來玩,不玩到後半夜,小夜都不會回家。”
我尷尬又不失乖巧的一笑“呵呵呵...........那個嘛~~你知道的,我們搞創作的人啊,平時是很辛苦的,所以一旦逮著機會玩呢....就比你們普通人要專注了那麼一點點。”
豈止是專注!我拉著他耍了一路,耍的瞎扎勁,甚至於完全忘了前面還有一波人有可能在等我們回去的事實。我估計今晚還得被我哥一頓胖揍!
前方不遠就有地鐵站,總之,先把人送回去,然後再想想回去以後怎麼應付我們家大哥。
上車後,牧箭丘看一眼前方到站資訊有些後知後覺,“怎麼是去我們酒店的位置?”
這班乘客暴多,我抱著金魚手沒個著落,幸得牧箭丘扶著才不至於跌跌撞撞,“當然是,先把你送回去唄。”
人太多,大概都是觀看完祭典表演後回程的觀眾,車廂裡被塞得滿滿當當,基於我這人平衡感也不太好,所以,臉皮厚的好處就必須在此刻充分發揮——反正旁邊有個人形立柱,不靠白不靠。
牧箭丘的體溫挺高,我問他“車廂裡是有點熱哈?”,卻在仰頭時,發現他耳根微紅含糊其辭,“還行。”
從我們上車到站,一共要經過12個站臺,我盡力保持清醒,卻依舊在中途迷迷糊糊打了個盹,站著也能睡著,這功力連我自己都佩服。
兩個人從地鐵b出口出來,會經過一個十字路口穿過一片專門販售手工製品和中古貨的商店街,然後右轉到達球隊入住的酒店。
因為這條路節假日期間會被作為街頭藝人表演的步行街,所以,雖已是午夜,卻依然有三三兩兩的青年男女,懷抱著樂器在路旁忘我的哼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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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一個戴著編織草帽的女生身旁時,她剛好唱起我最愛歌手的代表作,if i ere a boy ,女生的嗓音偏低沉沙啞但音色又不失純澈,足夠完美的聲線引得我駐足傾聽,副歌時,甚至沒忍住與她合唱起來。
“hey,一起來玩吧?”
“誒?”
“最後一首歌了,大家一起吧!”女生熱情的邀請,旁邊幾個玩樂器的男生也加入邀請的行列。
我看看牧箭丘,又看看前面幾張熱情奔放的臉。現在是深夜,路上也沒幾個人....
所以....
“麻煩稍微等我一下哈。”
他笑“沒關係,去玩吧。”
跑去跟剛認識的夥伴低頭耳語了一陣,各自分配好任務,我調過身子,在麥克風前站定。
“下面這首歌,是專門送給我的朋友。因為他後天,會有一場很重要的比賽。所以......”我手指著牧箭丘,身後的夥伴也很配合的鼓掌歡呼。
“牧箭丘,我還是第一次在公眾場合唱歌哦,不準說難聽!”
我衝他笑,低著頭清了清嗓子,然後對身後臨時組成的樂隊與和聲比出ok的手勢。
前奏響起........< undefeated<ping out of y skin pu the chord
.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