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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7章 女孩子都喜歡金手鐲 (第2/3頁)

連走路都輕飄飄的,高興都擺在了臉上。

林向前伸手撓了撓頭,“原來媽喜歡金手鐲啊?”

這麼多年,他還是第一次見到林母那麼寶貝一個東西。

那是金手鐲又不是瓷碗,就算摔到地上也碎不了。

“哪個女人不喜歡啊?二哥,你趕緊找個二嫂,等你們結婚的時候,我送二嫂一個金手鐲。”

林知瑜自己也喜歡,尤其是那種圓潤泛柔光的珠寶,亮堂堂看了之後能讓人心情平和

關鍵是金銀珠寶保值啊。

尤其是金手鐲,若是有一天碰到了困難,混不下去了,手裡有一起金手鐲,賣掉之後還能換不少錢。

林知瑜做事兒總是自己鋪滿了後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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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可攻退可守,主動權只有牢牢地把握在自己手裡才能在真正意義上立於不敗之地。

在一無所有時孤注一擲,拼命進取,等拿到了勞動成果,便給自己給家人一點一點地鋪後路。

所謂安全感,不就是這麼來的麼。

林知瑜隨口的一句話,林向前卻記在了心裡,原來女人都喜歡金銀首飾啊。

“小妹,大哥那新房都打掃乾淨了,囍字也按著你的要求全部貼好,還有別的活兒讓我幹麼?”

林知瑜搖頭,“暫時沒了,如果有需要做的事兒,我再喊你。”

“行。”林向前笑呵呵地應了聲,轉身走出了屋,那模樣看著比林母還要高興。

林知瑜不明所以,不用幹活兒很開心?

二哥也不是懶人啊。

她想不通就不再想,打算等大哥結完婚之後,找二哥好好談談,將喜服跟敬酒服做完,結婚禮便算是準備的差不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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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的東西雖然都準備好了,但林知瑜依然沒有停下忙碌。

因為宋錦為跟宋然然還有兩天就要開學,他們九月一號就得坐車回京市。

在那之前,林知瑜想給他們多做些衣服。

主要是給宋然然多做幾條裙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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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然然之前說喜歡她做的衣服,款式簡單大方,既洋氣又很顯氣質,如果在京市開一家服裝店,一定會十分受歡迎。

林知瑜明年要去京市讀書,到時候她想在京市置辦些房產跟店鋪。

畢竟現在京市的房子很便宜,二十年三十年後一平就要好幾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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