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險,就應該扼殺在萌芽中。
所以,王小明才冒險做出了最危險的舉動,同時也是最快速的滅掉狂龍會的方法。
斬首!
任何一個組織,首腦被滅,絕對都會被重創,要是這個時候,外部還面臨仇敵,這個組織就真的沒有辦法繼續下去了。
在杭城,狂龍會並非一家獨大,他的仇家同樣不少,隨著狂龍會老大的死亡,這些仇家同樣也會跟著動手的。
剩下的事情,也就不用王小明擔心了。
隨著白葉濤的死亡,斬首行動也等於成功一半,剩下的一半,就是如何成功的脫身了。
將兩隻對講機全部收回,王小明原路返回離開ktv。
從ktv出來之後,王小明找了一處角落,將自己身上的衣服面具鞋子,全部脫了下來,將身上沾染到的血跡擦乾淨,換上一套全新的衣服。
這個時候要是能夠洗澡,那就更好了,可惜條件所限,只能如此。
衣服換了之後,所有帶血的東西,全部都放在揹包中,王小明背起揹包,戴上墨鏡和帽子,就此離開。
半小時候,王小明在一處小巷子裡將揹包放下,開啟身上帶著的一隻瓶子,將裡面的汽油倒在了揹包上,火一點,被澆灌了汽油的揹包立刻燃燒起來。
王小明在原地等待了片刻,確定揹包已經被燒燬,這才離開。
離開小巷,王小明立刻要了一輛計程車,又重新趕回到網咖附近,然後再次順著水管爬回到自己的包廂裡。
包廂裡沒人,電腦還在繼續運轉,裡面的遊戲也還在自動練級,王小明看了看門鎖,門鎖上放著一根牙籤,牙籤沒有掉落下來,這證明門鎖沒有被開啟過。
要是牙籤掉落下來,也就證明門已經開過了。
確定門沒開過,王小明一屁股坐在沙發上,滿臉疲憊之色。
此時的王小明不僅身體累,更累的,是在心理上。
他殺人了,第一次殺人,而且殺了好多人,雖然這些人都不是好人,但是殺人就是殺人,給王小明的心理上造成了極大的壓力。
還記得第一次殺人,也就是殺丁的時候,王小明的手一直都在顫抖,王小明當時都差一點拿不住刀了。
殺人絕對不是什麼好玩的事情,要不是逼不得已,王小明絕對不想走到這一步。
他更喜歡平平安安做生意,他更願意安安穩穩賺大錢。
只是可惜,活在這世上,是不可能事事如意,一帆風順的。
總有這樣那樣的麻煩,總有人會出手攔住你的道。
有人攔道怎麼辦?
殺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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