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暗罵自己定力怎麼變的如此不濟,現在可不是想這些的時候。
“你不是想讓我捧你做演員嗎?”林恕說:“可是,你難道不覺得,你付出的還遠遠不夠嗎?”
盛驕陽聽懂了他話裡的轉機,於是問:“你還需要我付出什麼?”
林恕溫柔的撫『摸』著他的臉,說出的話卻滿含鄙夷,“你除了這具身體,還有其它可以付出的東西嗎?”
盛驕陽認真的想了想,說:“沒有。”他頓了頓,問:“所以呢?”
林恕說:“所以,除了你的第一次,我還要你的第二次、第三次,直到第一百次。第一百次後,我就捧你出道。”
聽起來似乎很簡單的樣子。
一百次,就按一天一次來算,也只需要三個半月左右。如果稍微勤奮一點兒,估計連三個月都用不上。
盛驕陽覺得,這個辦法十分可行,明碼標價,各取所需。
“好,我陪你一百次,作為回報,你讓我成為if娛樂的簽約藝人,正式出道。”
他如此爽快的答應,林恕卻並沒有半點兒開心。
他俯下身,貼在盛驕陽耳邊,說:“我突然很想送你兩個字,特別符合你的氣質。”
盛驕陽知道並不是什麼好話。
果然,他聽到林恕在他耳邊一字一頓的說道:“賤、貨。”
b市的馬路從來都是川流不息的,不管是白天還是黑夜。
盛驕陽坐在副駕的位置上,看著車窗外的繁華夜景,臉上有不自然的『潮』紅。
剛才在浴室裡……那樣羞恥的事情……
他偷眼去看駕駛席上的林恕,見他表情自若的很,彷彿剛才所發生的一切只是他的一場夢,和他不相干。
盛驕陽終於深切的體會到了“衣冠禽獸”四個字的含義。
似乎注意到盛驕陽的視線,林恕轉頭看過來。
盛驕陽急忙轉身,裝作在看風景。
林恕笑著說:“這套衣服很適合你。”
“這套衣服”已經不是盛驕陽穿來的那套襯衫牛仔褲。
他的衣服早在被林恕拖進浴室裡時淋透了,所以林恕打電話讓司機小李從車裡拿了一套新衣服送到酒店房間,讓盛驕陽換上。衣服還沒有拆封,而且是國際名牌,一看就價值不菲。
盛驕陽有些猶豫。
“難道你想光著身子出去嗎?”見他沒有動作,林恕大概也猜出他在顧慮些什麼,於是說道:“就算你願意,我還不願意呢。”盛驕陽依舊裹著浴巾站在那裡,林恕繼續道:“這件衣服原本是我買給別人的生日禮物,你先穿著,我再買給他就是了。”
盛驕陽沒辦法,只得拆了包裝,把衣服換上。
沒想到,意外的合適,顏『色』和款式他也很喜歡。
林恕很滿意。
盛驕陽並沒有對他的稱讚給予熱烈的回應,只是淡淡的笑了笑。
車裡的氣氛頓時有些尷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