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胖達影視公司沒有發行渠道,不過呢,我們和新線電影公司是合作伙伴。
新線電影公司會參與投資,發行的事也會由他們安排,甚至我們可以尋求華納的幫助。”
好吧,這就有些吹牛了。
華納雖然早在幾年前受夠了新線電影,不過收購過程中,華納承諾了新線電影的自主經營。
也就是說,華納和新線電影雖然密切合作,不過雙方的關係還是很分明的。
當然,這並不妨礙林荀這麼說,畢竟吹牛又不犯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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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,林荀的胖達影視公司還是拿下了《電鋸驚魂》的版權。
付出的代價也不小,溫子仁作為導演,將會全部掌握電影的拍攝權。
至於最終的電影剪輯,胖達影視公司自然要把關,然後就是續集。
對於續集,溫子仁享有優先合作的權力,除非他自動放棄,否則胖達影視公司不能另換導演。
至於說片酬等等一系列問題,倒是不需要特別說明,畢竟是應有之義。
史蒂夫卡特看到《電鋸驚魂》的時候,也被驚豔到了,的確是一部很不錯的電影。
投資小不說,還很有可能高回報,這正是胖達影視最需要的電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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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7日,距離林荀來到米國,已經過去半年多的時間。
而且,眼看著就要過年,林荀沒有繼續再等待,而是決定回國。
至於說胖達影視公司的事務,自然是交到史蒂夫卡特手上。
雖然說遠隔重洋,只要掌管好財政大權,他也不擔心史蒂夫搞鬼。
“老闆放心,等你再回米國,一定會見到一個完整的影視公司。”
看著林荀離開,史蒂夫其實是有些痛苦和不捨的,別誤會,他不捨的是票子。
臨走之際,林荀直接拿走了3000萬米金,只給胖達影視公司留下了2000萬。
雖然說還有《招魂》的電視版權,還有dvd版權,不過誰會嫌錢多?
林荀帶走這麼多錢,自然是為了發展國內,荀遠影視公司也還是個空殼子呢。
隨著飛機飛越太平洋,林荀難得放鬆下來,開始思考這一年的得失。
先是拍了《海邊的琴島》,這部拿下了戛納評委會大獎的電影,對林荀意義重大。
可以這麼說,這是林荀啟航的基石。
利益上,《海邊的琴島》的收入不超過3000萬,這是連各種版權都算上了。
投資收益比很高,不過呢,就這點錢,還真比不上《招魂》。
如果說《海邊的琴島》為林荀打下了基礎,那麼《招魂》則是為林荀提供了未來發展的彈藥。
一億米金的收入,足夠林荀初步建立他的娛樂帝國的基礎。
同時,《招魂》也讓林荀在好萊塢的第一部站穩了,而且很穩固。
等到《百萬美元寶貝》上映,甚至是衝擊奧斯卡,他將會是真正的好萊塢大導演。
整體而言,林荀這一整年的發展還是很順利,值得鼓勵。
唯一不足的,或許就是太忙,竟然沒能好好享受人生,這麼多小姐姐,她不香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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