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聯合其他企業,調換貨物,這件事可大可小。
“往小了說,是宋總和高小姐之間,一次見不得光的交易。可往大了說,便是兩家企業高層,為了各自的目的,藐視法律。經濟犯罪同樣是犯罪,讓一個敢於挑戰法律底線的人,坐在集團一把手的位置上。諸位細想,這該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?
“即便他如今能給諸位帶來利益,可倘若有一天,為了他其他的目的,他再去挑戰法律,甚至把整個集團賠進去,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。
“更何況,宋總如今的風評,已經差得不能再差。不僅有大量網友,老客戶,因此抵制我們集團産品,更是連合作方都對我們集團信任度下降。相信諸位應該都聽到了不少小道訊息,許多和我們集團有長期合作的企業,都在考慮合同到期後,更換其他合作方。究其原因,就是因為我們,有一個不合格的集團掌權人。
“終上所述,作為集團最大的股東,我提議,罷免宋志忠先生在集團的一切職務。而我,毛遂自薦,接管集團。我知道大家對我這個新人,還會有一些不信任。我這個人不善喊口號,說大話,請大家直接看行動。我會在短時間內挽回集團形象,最大限度挽回諸位的損失。
“現在,就請諸位舉手錶決吧。”
喬望舒手裡有集團最多的股份,而宋志忠和集團其他股東們的股份加起來,才勉勉強強能和喬望舒抗衡。也就是說,在座所有的股東中,只要有一個人支援喬望舒的提議。那麼,喬望舒的提議就會獲得股東大會的支援,並立刻生效。
短暫的沉默後。
有人帶頭舉手:“我同意大小姐的一切提議,集團管理層更新換代,本身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。宋總可能是上了年紀,有些事的確做得很糊塗。此次高氏調換貨物事件,大小姐證明瞭她的能力。窺一斑而見全豹,大小姐應該是個心思細膩,做事周全的人,我支援大小姐。”
有了這寶貴的一票。
其他人的意見其實已經不那麼重要了。
大勢所趨。
股東們自然要表明自己的態度。
一朝天子一朝臣!
是表忠心的時候了。
除了極個別宋志忠的死忠之外,二十幾位股東,幾乎全部同意了喬望舒的提議。
股東大會結束後。
喬氏集團在第二天一早,便發布了最新官博。
兩件事。
第一,再次向網友和客戶們道歉,並澄清以次充好,欺騙消費者事件。集團發布的官博,並未提到宋志忠和高亦瑤的交易,只說是高氏集團不小心搞混了兩家的貨物。倘若把實情公佈出去,喬氏和高氏的高層沆瀣一氣,為了爭權罔顧集團利益,侵害消費者權益,兩家都討不到好。
第二,喬氏集團高層人事調動,宋志忠先生辭去喬氏集團董事長,執行總裁職務,由喬望舒女士接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