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時正當非常時期,鑫興瑞娛樂公司恰好缺一位可以挑梁的女歌手。
鹹芳芳主動送上門,鑫興瑞代表談判高層經理,是收到上面明令碟的。
只要要求不過分,可以容納私底下口頭承諾,定下來。
可惜,時也命也。
那份合約有太多漏洞,風險極大,透過正規手段走流程,很有可能被反鑽空子。
萬一鬧開了,娛樂媒體報道他們鑫興瑞偷偷挖人,可不是一件美事了。
面子上過不去,沒法收場不是!
鑫興瑞娛樂公司的經理看到合同,並沒有萬全的把握。確切來說,沒有把握能在賠償天價違約金的同時,把這件事不動聲色,盡善盡美完成。
風險太大了!
誠然,鹹芳芳盛極一時,自身有不少可以利用的價值點。
但是!來談判的經理做不了主。
當時鑫興瑞高層會議,確實有一半的人,贊同花天價幫助她付違約金。
可看到合約,沒人吱聲了。
幾次會議下來,鑫興瑞娛樂公司高層得出一個解決方式。
先讓律師研究合約切入點,關於後續問題,慢慢深入探討。
時間將近,鹹芳芳沒有預料的,被曝光有精神類疾病。同期娛樂報道,釋出數條不是同一個男人的潛規則醜聞。
鑫興瑞娛樂公司要考慮一下了。
鹹芳芳的價值固然客觀,可洗白一個人,需要打量資金進行後期團隊運轉。
更何況還有一筆鉅款違約金。
再加上鑫興瑞律師,至今還沒有想到較為乾淨的處理方式,破解這個不平等條約。
鑫興瑞上層開了一次會議,這是對鹹芳芳的最後一次會議。
看情況,冷觀。
這次會議並沒有拿出準確的說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