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兩點半的城市,縱使是在夏天,風中也帶著沁骨的涼。
窗戶大大的敞開著,窗簾兒也沒有拉好,仍然端莊的貼著牆壁,林琳沒有開燈,只是蓋著層薄被,坐在自己的大床上。
雙腿間,放著當時最新款的平板電腦,螢幕散發著點點幽白的光,略帶寒意的空氣,逐漸爬上了她的髮梢,浸入了她的肌膚。
然而,她依舊毫無所覺的盯著電腦螢幕,好像其中的內容汲取了她全部的注意力,直到一個寒顫,讓她徹底從自己的思緒中清醒。
每個睡不著的夜晚,她總喜歡刷著網上所有,有關於他們的那些‘同人’,天天戀愛的氣氛包裹著她,保佑她今晚可以做個好夢。
林琳其實是個慣喜歡自作多情的人,這裡的‘自作多情’,其實並不是個貶義詞,更多想表達的,或許是‘自我攻略’。
關於她鐘意沈華菱這件事,其實也是在她的一次次‘自作多情’中,深化再深化,最後成為了無法動搖的信仰。
她只看到了,那個在她即將跌倒時,伸出手的少年,淡漠的眼眸中,破天荒的盛滿了關切,卻沒有看到,少年對待其他人時,也是這副模樣,
她只看到了,那個細心耐心,給她講解補刀方法等問題的隊長,語氣平和溫穩,卻沒有意識到,這個對她有責任心的隊長,對待其他人,也是一樣的細心且有耐心。
她從來都不是那個特殊的人,不是那個可以讓他破例的人,也沒有得到過他任何的偏愛。
一切的一切,都只不過是她腦子裡的臆想罷了,儘管如此,她也從沒有任何的後悔,反倒是越陷越深。
有時候,她也實在是搞不懂,她喜歡一個人,只喜歡這一個人,有點兒小心機怎麼了,她一沒偷,二沒搶,三沒沾染有婦之夫。
沈華菱不僅沒有結婚,甚至連個女朋友都沒有,是個純到不能再純的單身漢,既然如此,她怎麼就像微博上的有些網友說的那樣,是個綠茶婊了。
難道愛一個人,就要大大方方的拱手相讓,讓其他人給他幸福嗎,為什麼她不能是那個給他幸福的人。
用最愛的人,去換一句‘賢良淑德’,‘懂事可人’。
她不要。
她從來都不是一個勇敢的人,接受到的教育也總是,女孩子要矜持。
唯獨在沈華菱身上,她拋棄了全部的矜持和自持,鼓起勇氣,將滿腔心意,完完全全的暴露給他看。
接受也好,拒絕也罷,總比徹頭徹尾的無視,要好得多。
‘喜歡’本身就是沒有錯的,那是源自於各方面的,莫名其妙的吸引。
‘喜歡’本身該是極美好的詞彙,純淨無暇,不摻雜質,單純且濃烈。
她喜歡他,簡單大方,一眼明瞭。
那也是她頭一回,切身體會到了,什麼叫做‘你永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’。
就像是,你永遠都叫不醒一個裝瞎的人。
不論再如何簡單大方,一眼明瞭的事情,他裝作看不到,那便永遠都看不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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