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就是說,明晚的這個時候,女號裡就剩下我、郭麗麗和放火的老太太崔愛萍三個人了。
前世於春華並沒有與王佳鴻她們那樣欺負過我,但也不像這一世這般依賴、袒護我。
還記得剛來那會兒我在心裡警告過自己,不要與任何涉事的女人交好,可眼下聽到即將分離的訊息,我竟有些不捨。
關押在看守所裡本就失去了自由,再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,日子更難熬。
猛然間發現距離我前世招供的時間僅剩四十八天,雖然在看守所裡度日如年,但回看,卻不禁有種歲月荏苒,初心不再之感。
我們倆互相看著對方,沉默了好一會兒,我才找回自己的聲音,“也好,監獄比看守所自由,吃的也好,去那邊還可以掙分減刑。”
於春華沒有吱聲,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我,我恍然想起自己這話像個“二進宮”。
“以前上班的時候,我隨我們所的律師給一些女犯辯護過,也認識幾個刑滿釋放的,這都是她們跟我講的。”為打消她的疑慮,我趕忙補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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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唉……”於春華長嘆了口氣,蜷起手臂枕到頭下,“雖然撿回了一條命,可我算了下,等我出獄,都成老太太了,估計俺兒子都快成家了,也不知道他將來會不會怨恨我這個當媽的。還有葛海洋,他會等我那麼長時間嗎?別再給俺兒子找個……”
“打住!”不等她將“後媽”兩個字說出口,我從被窩裡伸出手,虛掩了下她的嘴,阻止她繼續胡思亂想下去。刑期長的人,就怕思想負擔太重,尤其是她的刑期還徘徊在死亡線上。
“自己男人是個什麼樣的人,你比誰都清楚。單從你與家人接見的次數就能看出來葛海洋對你的心意。”
看守所規定,新判下來的已決犯,在過了上訴期後便可以與家人接見,之後每個月只讓見一次。而於春華到現在已經跟家人見過十次面了,平均下來,相當於一週見一次。
稍微內行的人都明白,葛海洋是走了看守所裡的關係了。這也從側面看出,葛海洋對於春華的感情不像她所擔心的那樣,起碼兩年內還不至於有變化。
我現在用的那些擦臉的和洗頭的,都是於春華與葛海洋見面時夾帶進來的。吃的東西就更不用說了,水果、零食、真空包裝的肉食,就連她兒子帶給她的辣條和泡泡糖都給了我。
再次沉默過後,於春華出聲問我:“你是懂法的人,你應該知道自己的案子會是個啥結果吧?”
之前跟她在放風籠裡聊天時,我知道她有幾次想啟齒問出這個問題,都被我給轉移了話題。現在分別在即,我不想再瞞她。
“今年的春節,我會去監獄跟你一塊過。”話出口,我感覺自己的心像飢餓後的泛酸,湧起一陣悲傷。
沉默延續,直到對面值班室裡響起電話鈴聲,我和於春華這才回神,看向走廊,只見兩名值班幹警急匆匆地拿著手銬向外走去。
沒一會兒,走廊裡由遠及近傳來一陣女人的哭泣聲和腳鐐聲,腳鐐聲在東面的監室裡停下,而女人的哭聲徑入女監室。
夫妻合謀殺人!
雖然我不能一眼便叫出這女人的名字,但我記得她,姓冷,矮胖墩,膚白賽雪,五官擁擠,與前世第一次見她一樣,她依然給我一種拔毛豬的觀感。
走了一個林胖子,來了個冷胖子。
看守所是一個沒有時間流動感,但卻是人口流動感極強的地方。入口都一樣,出口卻分三條,一條通往家的方向,一條通往監獄的方向,還有一條是通往地府的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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