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哼...我怕你,告訴你,我早就不想上學了,就是因為你這樣的色狼老師,一個男老師居然闖進女生宿舍,你就是混蛋,不打你,我打誰?”
“我只是去檢查你們有沒有私自用電,我是擔心你們因為使用不當而釀成火災。”
“我呸...你說的比唱的還好聽,檢查我們有沒有私自用電,為什麼不找一個女老師過來,難道我們學校沒有女老師嗎?
一闖進來,就盯著女生的胸部吧,說你是混蛋還高看你了,你其實就是畜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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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在外面李正言也算是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,原來是一位男老師以檢查私自用電闖進了女生宿舍,所以被李正恩給打了,這個時候,李正言也算是心安了不少,李正言就知道自己的妹妹不會無緣無故的毆打老師。
不過,這件事情卻不太好辦,雖然這位老師闖進女生宿舍屬於侵權。
在法律上說,學生“公寓”是否屬於法律上的“住宅”還有爭論。當然,很多人是肯定“公寓”是完全符合“住宅”的要件的。為什麼說公寓與住宅的關係呢?因為如果學生公寓不屬於住宅,其應有的性質不能成為法律保護的物件的話,作為公寓內居住的學生的合法權益就更得不到保護。
但事實是,這種“侵權”造成的損害並未得到法律的保護。
這也是為什麼,現在很多學校都發生了這樣的侵權行為,而且多為男老師進入女生的宿舍。
“哥...。”就在李正恩和裡面的老師吵的不可開交的時候,李正言走了進去,這讓李正恩一喜,馬上來到了李正言的身邊。
李正言也是寵溺的拍了拍李正恩的小腦袋笑道:“做的好...對於混蛋就要來硬的,特別是那種為人師表的混蛋。”
“你什麼意思...不要以為你是個藝人就有什麼了不起。”李正言的話,讓那位進入女生宿舍的老師一個激動。
只不過,讓在場的那些老師們沒有想到的是,李正言卻更加狠的看著那位進入女生宿舍老師喊道:“我是個藝人,我確實沒有什麼了不起,但是我總比你這種為人師表的禽獸要好的多,晚上以檢查私自用電的藉口進入女生宿舍,還是這樣的天氣,如果你不是故意為之那你就是一頭豬。
明明知道現在的天氣,女孩們一定會在自己的宿舍中穿的清涼,卻還要執意的進去,明明有女宿管員卻不喊...還要執意進去。
我就想請問在座的老師,就連父母在兒子和女兒大了之後都要避嫌,你老師卻這樣的堂而皇之,你的一肚子學問難道都讀到狗肚子裡去了。”
李正言那犀利的話,讓那位老師連忙的辯解道:“我沒有,我沒有,我進去了,但是我沒有看床上,我只是為了她們的安全。”
“你說沒有就沒有,首先你進入女生宿舍就是不對的,你又不是她們的班主任,又不是她們的代課老師,憑什麼要你來檢查她們的安全。”
李正言的話,讓那位老師馬上喊道:“是學校讓我這麼做的。”
聽到那位老師這樣說,李正言再次強硬的道:“如果是學校讓你這樣做的,那我馬上報警,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不得非法侵入公民住宅。近年來對於住宅的認定也是討論得越來越多,其中即包括學生公寓。
既然學生已經交納了宿舍費,就有公寓或者宿舍的使用權。而公寓宿舍雖為集體居住,但宿舍用途是休息居住,不僅外在要求應當具備獨立性和私密性,居住者也要求其具有獨立性和私密性,並且是根據這種獨有的獨立性和私密性而對公寓宿舍進行使用。因此,公寓宿舍是屬於“住宅”的範疇內。
綜上,“未經本人許可,任何人不得侵入宿舍”是應該包括學生和宿管在內都應遵守的義務。校方不得以“管理”為由,侵犯學生的由憲法明文保護的合法權益。
校規是校規,不是法律!老師是老師,不是城管,更不是警察!老師不能仗著學校,就成了“執法者”。”
說完,李正言就拿起了手機撥打電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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