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一早,陶晴就去了簡應琛的公寓,藍月擔心她的安全,特意讓司機送她過去。
下了車子,陶晴就直奔電梯那裡,可當電梯門開啟的時候,她猶豫了一下,最終還是選擇了走樓梯。
簡應琛不在,她會害怕攖。
到了簡應琛的家門口,她舉起手想要敲下去,幾次下手,都沒敢真的敲下去。
比起坐電梯,她更怕見到簡應琛後,他的答案會讓她失望償。
她在門口來回走了好久,正猶豫不覺的時候,倒是身後的門先開啟了。
孟清歌瞧見那邊站著的陶晴,愣了一下,而陶晴見到她,是驚恐,顯然她還沒有準備好會再次見到她。
孟清歌淡淡的看了她一眼,神態自若的走向樓梯那邊,正要走下去,陶晴叫住了她:“等一下——”
孟清歌轉過身看向她:“有事?”
陶晴抿了抿嘴唇,說道:“我有話跟你說。”
孟清歌跟她沒什麼話好說的,在醫院,她的話都已經說完了。“我想,我們沒有要對話的必要。”
“有必要!”陶晴往前走了一步。
看來是非談不可了。
孟清歌微微皺了下眉:“你想說什麼?”
陶晴看一眼簡應琛家的方向,她不想讓他知道,她找過孟清歌,便道:“我們找個地方談談。”
孟清歌微皺了下眉,她已經跟公司那邊銷假,若是時間太久,她有可能會遲到。陶晴像是看出她的猶豫,說道:“不會要你很長時間。”
孟清歌點了下頭:“那好吧。”
附近有一家早餐店,孟清歌要了一籠小籠包,再叫了一份小餛飩。她沒時間跟她真的在大馬路上談她的事,索性把早餐一起吃了。
陶晴其實很少來這種小店鋪,就算出來吃也是因著簡應琛的緣故。此時與她作伴的是孟清歌的話,她是絕對不會想碰一下的。
孟清歌並不在乎她吃不吃的問題,直接說道:“陶小姐,如果你是來宣戰的話,我覺得就算了,我不會跟你搶簡應琛。但你若要說服我,讓簡應琛接受你的話,我覺得你很天真。我左右不了他的想法。”
陶晴的臉色有些難看,甚至有些惱羞成怒。
她愛簡應琛,可以為他做任何的事情。在愛情裡,她也已經做好了能屈能伸的準備,她是真的想過,讓孟清歌去對簡應琛說一句讓他放手,可當話從孟清歌嘴裡說出來,卻是另一種味道。
那是情敵對她的藐視,是對她的示威。好像在對她說:看,我不用花任何的心思,也能讓簡應琛對我一心一意。
尤其,陶晴曾經用過無數種方法都沒有讓簡應琛愛上她的情況下,這種刺激更甚。
但陶晴也不含糊,她挺了挺背脊道:“孟小姐,你想太多了。我不會放棄簡應琛,我只是想請你,不要用自己的可憐去動搖應琛。你要知道,男人的同情心最是要不得。他有可能會因為路邊的一隻流浪貓喵喵叫而同情它,抱它回家,但當他膩了以後,那隻流浪貓便還是流浪貓。”
店主把早餐端了上來,孟清歌拆開筷子先夾了一隻小籠包沾了點醋,咬一口吸完裡面的肉汁,再慢慢的吃掉一整個小籠包。
熱乎乎的小籠包吃下肚子,整個人都舒服了很多。
這讓她想起很久以前,她跟簡應琛在一起的時候,真的在一家早餐店撿到過一隻流浪貓,當時,他們也是在吃著小籠包。
那割時候他們剛剛私奔離開家,身邊都沒有幾個錢,只捨得買兩個小籠包。他寵她啊,讓她把裡面的肉吃了,他吃外面的皮子。她捨不得他,便說她只吃裡面的肉汁,剩下的全留給了他。
為了讓兩隻小籠包發揮它們最大的果腹功能,他們還往沾醋的碟子里加了很多的醋,還有很多的辣醬,結果那個小籠包變得又辣又酸,可是他們還是吃完了。
孟清歌不知道怎麼的就想起了那個時候,唇角不覺掛上了一抹甜笑。
他們那個時候是那樣的窮,但還是勻出了一個小籠包的肉餡兒餵了那隻流浪貓,並且把貓帶回了家。
可是,那隻流浪貓並不是因為他們膩了它而棄養,那隻貓是自己走的。
如今想起來,孟清歌恍然覺得自己不如那隻貓聰明。貓兒愛它的自由,並沒有貪戀他們給予的保護跟溫暖,而她卻貪戀著他的好,結果……
孟清歌的笑容慢慢的消失了,沉默的吃著小餛飩,讓餛飩鮮美的味道將嘴裡醬醋的酸澀味道過濾掉。
陶晴不知道孟清歌為何忽然笑起來,又忽然的一臉傷感,但她猜測,這肯定跟簡應琛有關。
她跟簡應琛有那麼多的記憶……
陶晴捏了捏拳頭,眼睛裡劃過憤怒。她的聲音大了起來:“孟清歌,我的意思你聽明白了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