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到老焉步家後,顧漢東便見著了李晴。
她看上去憔粹了很多。顧漢東知道,她這幾年過得不易。要帶孩子要上班,還得照顧著家裡的老人。俗話講男怕入錯行,女怕嫁錯郎。還真就是這樣子,李晴嫁了個又懶又好酒之人,動不動還家暴,這種日子幾乎望不到頭。
有時候顧漢東也在想,這種日子過得有什麼意義,還不如早點離了算了。可是在老家,幾乎沒有人去說這種話。雖然已進入了21世紀,但是離婚在鄉下還是會遭人說的。況且寧毀十座廟,不毀一樁親,人們往往都是勸和不勸離。
“晴姐,你幹嘛不去我家一起吃飯)?”顧漢東問了起來。
李晴懂他所問,說道:“我帶著娃不放便,在家裡扒拉兩口便行了。”
“孩子呢?”顧漢東問道,李晴的孩子過完年便三歲了,已到了上幼兒園的年紀,不過石頭村和石沅村都沒有幼兒園,要去了石艦村才有。
“在房間裡面玩呢。”
“還沒吃呢吧,走,我去抱孩子,過去我家吃點。”顧漢東邊說邊往房間走去。
不過顧漢東回來的得少,李晴的娃不太認識他,見著他過來,兩眼閃著望著他,也不說話。
“可可,叫舅舅。”李晴對著兒子說了起來。
“媽媽,我能叫叔叔嗎?”小可可很可愛,想著媽媽教導自己說見著比爸爸小的人要叫叔叔的。加上他自己並沒有親舅舅,所以覺得應當喊叔叔。
顧漢東笑笑:“可以,你就叫叔叔。我叫顧漢東,咱們認識一下吧?”
“我叫周可,可樂的可。”孩子補充了一下。
“哈,好,可樂的可,是媽媽說的?”
“嗯。”孩子認真地點了點頭。
“叔叔帶你去我家吃飯好不好?”
“我不要吃飯,我要喝酸奶,你有嗎?”可可搖了搖頭,問著他。
“叔叔家裡有糖果,有豆奶,可以嗎?”
“真的?”可可一聽有些高興。
“漢東,別把孩子慣壞了。”李晴在一邊也笑著,提醒了一句。
“晴姐,這孩子很聰明,很懂事。”顧漢東讚道。一個三歲的小朋友,邏輯性思維很強,他十分清楚自己要什麼,也會跟人溝通,這要好好培養的話,以後不會差。
顧漢東是這樣覺得的,而且他也真的是喜歡可可,幾句話後兩個人便成了好朋友。
“晴姐,要不這樣吧,咱把孩子抱過去,讓我媽帶著,我有事想和你說一下。”顧漢東想著孩子雖然小,但是有些事情讓孩子聽到,必竟不好。
李晴大概也猜知他的意思,點了點頭。
兩個人雖非親生的姐弟,但是感情上不比那些親生的弱多少。
早先顧漢東便有想法勸說李晴早點把婚給離了,當然,顧漢東自己不可能對李晴存在那個方面的意思,李晴也不會有,兩個之間就是純粹的親情,就像顧漢東知道了自己非顧家所親生,他與李晴之間就像是自己與顧維維一樣的。
也就是存在著這種親情感才敢有這種想法的,否則還真的會被人誤會,至少別人會說顧漢東不成熟,一個外人去幹涉別人的家事。
但是在李晴看來,顧漢東就是自己的弟弟,她的事情,顧漢東可以說。同樣的,顧漢東也沒有將自己當外人。這是一種親情間的默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