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出去的生日禮物,哪有要回來的道理?
林滿月沒有答應,就是默默地看著他。
盛韓軒問:“就是幫你抓搶包賊的那個警察是嗎?”
“你別生氣,就是個打火機而已。那天湊巧他生日,就隨便送了他一個禮物。”
“要回來。”
“真的就只是一個打火機。”
“要回來。”
“我……”
“要回來!”
最後的一聲,帶著嚴厲的口吻。
林滿月看他那麼堅持,沒再做爭取。
他做得決定,不是說一定改變不了,是真的很難讓他改變。
“不要試圖再買一個新的來混淆視聽,我要你去把送給那個男人的打火機,要回來。”
林滿月:“……”
她想什麼,他都知道啊。
正準備這麼幹的,重新再買個新的。
“好了好了,我去要就是了。”
林滿月服了,還是聽從大佬的話。
玩心眼什麼的,還是玩不過他的……不對,應該是她不能跟他玩心眼。
一玩心眼,之間的感情就會變味的。
第二天,林滿月打電話約了陸迪出來見面,支支吾吾地說了要回打火機的事兒。
無法理直氣壯啊喂!
問人家要東西,不能說直接去取啊。
也防止盛大佬再生氣,也沒有約陸迪吃飯喝酒什麼的。
從一點一滴做起,單獨吃飯喝酒,總會有意外情況發生。
身為一個已婚女人,要懂得遵守底線。
時間是定在下班飯點之後的,就約著在海邊的人行道上走走。
有阿禾在,三個人,別人還能說什麼閒話去。
陸迪是提著那個打火機來的,聽同學說了價錢,他沒有用過。
“給。”他伸手遞過來。
林滿月接了,還是從袋子裡拿出盒子,開啟看了一下。
確認是她買的那個,再把東西遞給阿禾拿著。
遞得太順手,太自然了,陸迪就多看了阿禾幾眼。
她們兩個,不向是普通朋友的關係。
陸迪問:“楊夢婷跟我打電話說,看到了你跟你老公一家人一起,你老公是本市的名人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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