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穎華終於反應了過來,難怪他從被揍了一頓之後,總覺得哪裡奇怪的,又說不出來哪裡怪。
原來怪在這裡——她揍自己、罵自己、收拾自己的方式,可不就跟家裡被氣狠了的大家長,氣得肝疼的收拾家裡惹事生非、不爭氣的免崽子似的?
可一個女人頂著一張比自己還嫩的臉,充當自己的老祖宗要收拾自己……
“老祖宗?”
“對,就是老祖宗。以後沒人的時候喊我老祖宗,有人的時候也要喊我老祖宗。”接手了這麼一個爛攤子,巫苗苗真想把他塞回孃胎,重新打造一翻,看哪哪不順眼。
坐沒坐相,站沒站相,連穿個衣服也稀奇古怪的很,哪裡有他家老祖宗半點風範?
不行!她得把他糾過來,要不然以後哪有臉去見他家老祖宗?
“呃……”他只是覺得這個稱呼怪怪的,不是喊她呀。
但巫苗苗不這樣想,只以為他是“認可”了這樣的稱呼,理所當然的說道:“行了,這件事情就這樣定了。雖然做為你的老祖宗,我很有錢,但‘獨力更生’是每一個人都必須學會的基本生存本領,我決定以後把之前給你的黃金收回來。你剛才說是換了多少錢來著?19萬?”
“老……老祖宗……”李穎華哪裡還顧得上稱呼的事情,一聽到對方要把錢收回去,這就跟要了他的命似的,立馬一把抱住了對方的大腿,“不要啊,老祖宗。我已經啃了好幾個月的饅頭,連塊肉都吃不上,你就行行好,多少給我留點。我不要什麼金山銀山,都夠吃頓肉就行,真的,我發誓,我以後一定會努力工作,好好賺錢孝敬你,我現在就想吃頓肉。”
一想到紅燒肉唇齒生香的口感覺,他就有一種流口水的感覺。
天知道他已經多久沒吃過紅燒肉了,天天泡麵、白麵饅頭吃著,讓他感覺自己都快變成泡麵了。
什麼老祖宗不老祖宗的,只要你給錢,你就是我祖宗!真的,我立馬認祖歸宗!
巫苗苗想起自己剛剛吃的那碗麵,味道確實不怎麼樣,不過她很謹慎,道:“普通人能夠吃得起肉嗎?”
“能!怎麼不能,老祖宗,別說是豬肉了,什麼牛肉羊肉雞鴨魚蝦,即使是普通人樣樣都吃得起。如果你不相信,我可以帶你去街上的餐館管管,他們是真的吃得起,就要幾十塊錢就可以吃了。”
巫苗苗皺眉:“你也混得太差了吧,連普通人都不如?”
普通人都能夠吃得起的肉,李穎華居然吃不起,這是不是有點太丟那位老祖宗的臉了?
李穎華哪裡還想要什麼臉,反正只要頓頓有肉吃就行:“是我沒用,我太混賬了,老祖宗你就拉我一把吧,反正你都已經來了,總不能看著自己的子孫後代受苦受罪吧?你不也說了,就是因為我太沒用了,你才來的嗎?我都這麼沒用了,老祖宗,你不能見死不救,一定要想想辦法,拉我一把。我沒什麼野心,就希望以後能夠在大城市裡有自己落腳的地方,有一份工作能夠養活自己,填飽肚子,天天吃肉,再怎麼也能過得人模人樣,跟其他普通人一樣,能夠做個城市人……”
主僕關係,僕人哪裡好跟主人要東西?可祖宗跟子孫後代的關係就不一樣了,那不就是長輩跟晚輩的關係嗎,就像爺爺、奶奶輩跟自己的孫子,哪有老祖宗不心疼自己的子孫後代的?
李穎華還巴不得他們有點親緣關係,畢竟從她之前露出的那幾手就知道,她一定是個有大本事的人。他沒指望像她那樣厲害,但只要能夠跟在她身後蹭點吃香的喝辣的,他也知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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