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大嘴記得很清楚。
這是小時候他們兩個相互在腿上刻下的。
這是李大壯提出來的,再腿上用刀刻下自己的名字,李大壯先來,刻完便笑呵呵的看著自己。
因為壯的筆畫少,嘴的筆畫很多。
就在他洋洋得意時,自己輕輕的刻下四筆,口。
口,也是嘴。
李大嘴陷入了回憶…
……
李大嘴沒有猶豫,直接去了縣衙報官。
洛縣很小,居然在深夜死了一個人,方式還如此的恐怖,驚悚,所有人都驚呆了。
縣令連忙找到資深捕快,迅速查案。
可用盡一切手段,一無所知。
第二日。
又有三個人死了。
沒了腦袋,沒了心臟,沒了一隻手,一條腿。
死者都是獨居人,死亡時間在黑夜。
縣令抓狂了。
兩天之內,死了四個人。
這事太大了。
對於太平已久的洛縣來說,這是一場衝擊。
第三天。
又有人報官。
這次死了十個人。
縣令坐在衙門裡,拍著腦袋,生無可戀。
這事很大。
要是傳到郡裡,自己這位置不保不說,還可能有生命危險。
當今之際,也只有成功破案,抓到兇手,才能從輕發落,保住自己這一條小命。
縣令絕望,彷徨,徘徊,彳亍,踟躕,徜徉。
在他身邊,縣丞,縣尉,以及十個捕頭圍著他,等待他的命令。
“大人,這種事已經超出了我能處理的範圍,我們應該找他們去啊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