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知恩小姐,您這話說得您好像很老成的樣子耶。”林傑回道。
知恩輕嗔道,“怎麼說,我年紀也比你大五歲,你叫我一聲姐姐都是應該的。”
“你是江湖我大姐。”林傑拱拱手和她開起了玩笑。
知恩收斂起了笑容,目光看向湖面,平靜地說道,“我比你出道的時間還要早,我15歲就開始追夢了,到了現在,我同樣也不知道夢想這兩個字究竟對我來說意味著什麼。”
林傑好奇地問道,“您當初是為什麼踏上追夢的道路呢?”
知恩糾正道,“別加敬語了,聽得彆扭。”
“好的,姐。”
知恩雙手捧著雪白的下頜,慢慢地回憶起當初的自己,頭頂的樹枝隨著風兒輕顫,沙沙作響。
知恩輕聲道,“我從幼稚園的時候,就十分喜歡音樂,經常跟著我父親去唱卡拉ok,我最初登上舞臺,是在我中學一年級的時候,由我的體育老師推薦,上了學校演出的舞臺。”
“體育老師兼職教音樂嗎?”
“才不是呢。”知恩剜了林傑一眼,“那次演出之後,我就萌生了走音樂這條道路。”
林傑點點頭,“這條路很辛苦的。”
知恩繼續道,“在那之後的時間裡,我先後參加了20次的選拔,包括jyp舉辦的練習生選拔,都被拒絕了,直到07年10月份,我才透過選拔,成了為期10個月的練習生。”
“如此說來,您是08年才出道的?”
“對啊,你知道我生日嗎?”
“嗯,在u愛娜粉絲會的資料裡有看過。”林傑暗自慶幸了一下。
“寫歌其實不容易,賣歌又要靠運氣靠關係,難得最好的歌運氣好被公司保留,但保留不一定會用,用不一定會被打,就算被變成主打,版稅可能又會拖拖拖。”林傑藉著以前聽過的歌來和知恩談音樂。
知恩點點頭,“可仔細一想,我們也並不貧窮。”
能賺米,怎麼可能窮呢……林傑心暗道。
知恩繼續道,“我起初的夢想,是想讓家人的生活過得好一點,踏上音樂這條路,我也的確做到了,剩下的,就是繼續做我喜歡的事。能在自己擅長和喜歡的領域內,以此謀生,也稱得上是夢想的一部分吧。”
林傑點點頭,“您的意思我明白了,英雄聯盟也是我喜歡和我擅長的領域,我會繼續在這條路上走下去,因為……”
“我們不貧窮。”知恩笑道。
“對。”
知恩目光柔和如水,試探地問道,“那,你是同意留下來了?”
林傑想了想,說道,“轉會的事,應該還有其他隊伍……”
“四百萬一年。”知恩果斷地打斷他。
“這不是錢的事。”
“五百萬一年。”
“我是想打兄弟o,不只是為了逐夢,還有其他的追求。”
“六百萬一年。”
“好吧,您有錢,您說了算。”
聽到林傑被錢說服了,知恩眉眼帶笑,伸出蔥白的小拇指,“這算是你和姐姐我的口頭契約,你答應留下來了,說謊的人,要吞一千根針哦。”
“姐,這個動作真的很幼稚耶。”林傑忍不住吐槽道。
知恩歪頭看著林傑,小拇指亮出來,眨巴眨巴桃花眸子。